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934节(2 / 2)

这个和脚有关系吗?

走慢点路,该翻的墙一样能翻过去。

女人本就应该卑弱,裹足符合女诫,是女性应该做的?可臣子也应该忠诚,皇上要你裹,你裹不裹?

陈性善有些抓狂,心烦意乱地走回卧室,张氏打了热水给陈性善泡脚。

看着搓脚的夫人,陈性善突然说:“我若是缠足,你会怎么想?”

张氏愣住了,惊讶地看着陈性善,转而笑道:“官人说什么话,哪里有男人缠足的,这是女人家的事。”

陈性善不苟言笑,认真地说:“若皇上要求男人缠足呢?”

张氏看着严肃的陈性善,坚定地摇了摇头:“皇上治国十年,品性如何,天底下人心里明亮着呢。皇上英明,绝不会做出如此荒唐事。”

陈性善看着自己的妻子,在这一刻有些恍惚。

一个妇道人家都知道建文皇帝是好皇帝,不昏庸无道,不荒淫无耻,可满朝官员里,看穿这一点的却不多。

解缙、杨士奇如此默契地配合,如此旗帜鲜明地反对缠足,很可能就是看穿了朱允炆的盘算,甚至是得到了某种暗示或直接的安排!

朝臣都反对的事,朱允炆会感到棘手。可现在内阁两位都支持朱允炆,还有一个兵部尚书站队,朱允炆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出手,一定可以解决问题。

至于徐辉祖、李坚等人,和他们无关啊,武将又不需要缠足,他们为了看文官集体的笑话,一定会大力支持朱允炆……

有一群拥护者,文官集体内部又有分裂,谁都挡不住朱允炆的锋芒!

“夫人,你说女子缠足是好事,还是坏事?”

陈性善少有的温和。

张氏看了看自己一双小脚,苦涩地说:“官人说笑,缠足可谓炼狱之痛,哪里有什么好事。当年父亲不愿我缠足,是母亲一意孤行,说什么只有缠足才能嫁入官家。只是不知我与官人有缘,是不是这双小脚给的。”

陈性善拉着张氏坐在一旁,拖下鞋与足衣,看着眼前五寸的脚,如弓背一般,整个脚前端只有大脚拇指,其他四根脚指头都折在了脚底脚心处,类似于一个尖锥型。

多少年,陈性善并没有在意过夫人的脚,如今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感觉触目惊心,低声问:“如此扭曲,岂不是极痛苦?”

张氏哀叹:“何尝不是,若只是折断脚趾,忍也就忍了,可要缠足定型好三至六个月,严严实实的布条包裹着,肿痛的热痒简直是要人欲死不能,小时还有一些孩子因为脚趾折断受伤发脓,丢了性命的。”

“还有这等事?”

陈性善惊呼。

张氏重重点头:“如何敢欺骗官人,你想,缠足时多在春夏,脚上缠着厚厚的布条,还受了折断之伤,能不痛苦。当年我这脚也流过脓,幸是熬了过去。”

陈性善看着夫人的脚,满是心疼:“咱家没女,若有女儿,夫人可愿给女儿缠足?”

张氏收回脚,穿上足衣,很是无奈地说:“作母亲的怎么都不忍心折断女儿的脚趾,可民间与士子们都喜欢小脚,好小脚,为了不耽误女儿的婚事,也由不得不狠心。”

陈性善长长叹息,问道:“夫人支持缠足,还是支持废掉缠足?”

张氏给陈性善擦好脚,端起洗脚盆,满是悲伤地说:“若能废掉,当真是利万民的好事。可惜,只怕是积重难返,想必官人也听说过金莲杯吧?”

陈性善看着离开的夫人,心头很是沉重。

金莲杯,指的是一种特殊的杯子,这种杯子不是银质、金质的,也不是玻璃制,而是歌妓舞女的鞋子。以歌姬的鞋行酒,是一些士人的怪癖,美名“金莲杯”。

积重难返的不是民间,而是士人阶层,拥有怪癖的不是皇上,而是士人阶层。、陈性善总算是看清了,所有的反对声只是为了维护自己变态的欲望,为了满足病态的快意!

当天晚上,陈性善再无睡意,回到书房里挥挥洒洒,写下五千言,将缠足的出现与亡国挂钩,将缠足与病弱挂钩,批驳了缠足,将缠足问题彻底与女德割裂开来,拿出来鞭笞,一力主张,彻底废除缠足,以自然、健康为美。

礼部尚书不愧是礼部尚书,奏折写得条理清晰,证据详实,字句犀利。特别是缠足与女德的分割,让所有官员再也无法拿女德说事。

说缠足是女德,班昭写《女戒》的时候根本就没缠足,你小子读没读过书。

礼部尚书的鼎力支持,内阁、兵部的站台,朱允炆悬在头顶“你不同意你就缠足”的威胁,让朝臣中反对缠足的声音越来越少。

国子监胡濙直接组织监生开展了一次史无前例的辩论,最终得到一个结论:缠足乃是灭国之征,昏君之表,病态之根,大明当强过汉唐,岂能效仿弱宋暴元?

洪武无缠足,才有开国太平。

建文无缠足,才有盛世隆昌。

好家伙,将缠足与昏君、灭国关联在一起,可谓胆大包天。

可所有官员都没说什么,因为发表这个结论,作出总结的是太子朱文奎,幕后指使是谁,一目了然。

沉寂多日的建文皇帝终于还是出现了,而此时,朝廷舆论已经达到了基本共识,那就是禁缠足。还有几个不开窍的,不等朱允炆说话,就被其他官员给骂得劈头盖脸,甚至威胁让他先缠足。

事已至此,禁缠足的条件已是成熟。

朱允炆没有犹豫,大笔一挥,颁布了建文十年禁缠足令:

其一,凡皇室、官员、士人,不得迎娶缠足小脚女子为妻妾,不允许聘用缠足女子作丫鬟、下人。

其二,歌舞青楼,不允许小脚女子居留;

其三,严禁一切诗词、戏剧、小说、杂剧等推崇三寸金莲、五寸金莲等小脚;

其四,缠足乃是病态旧习,是耻,是伤,是残害大明百姓,已是缠足的,是可怜人,不得鄙视。尚未缠足的,当珍惜健康,不得愚昧缠足;

其五,禁百姓缠足,地方百姓缠足积习不改,两年官吏撤职,三年不改耆老流放,里长戍边,五年内,彻底杜绝缠足……

朝廷拿出了极是吓人的态度,直接将缠足定义为病态,丑陋,甚至将推动禁缠足问题与官员、里长、耆老等切身利益挂钩,牵连连坐的姿态,让人悚然。

朱允炆知道陋习不改,无数女子将被缠足残害,身心俱损,现在民间观念已定,若不严厉,若不拿出矫枉过正的狠劲,想要对抗集体观念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