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老鹰,搁哪儿能看着啊?”
我想起了雷子,在土匪窝的时候训练的那只肥鹰。安喜哪里是没见过,他是记不得了,那时候,雷子和他感情好着呢。
“以后有得是机会。”终是忍不住,摸了摸他的秃瓢,“安喜,你与佛有缘,但是要遇着了喜欢的人,就还俗吧,佛祖不会怪罪的。”
安喜疑惑地瞅瞅我,他还不懂什么叫“有缘”、什么叫“还俗”。
老太太小脚倒腾得倒是快,上前向我们道谢,又拉着安喜,让他同我们道别。
安喜瞪大了眼睛,大叫道:“二叔,你不要放风筝啦?”
“……今儿放不成了,改天吧。”
“那好吧,改哪天啊?”
这孩子咋恁较真儿!
“再说吧。”我说,“我让胐胐留下来陪你,你们俩要好好相处,知道不?”
刘国卿越过来的眼神有一瞬的讶异,却未多话,默认了我的决定。
“二叔……”
我披着刘国卿的衣服,将自己的留给了安喜。衣服兜里有一只硕果仅存的豆面饽饽,给安喜翻了出来,叮嘱他饿了吃,末了冲他笑着挥挥手,刘国卿则在一边说:“安喜再见。”
“二叔……”安喜亦步亦趋地跟在我们身后,“二叔,你记着啊,回来跟我放风筝……”
“二叔……”
“二叔……”
我走进雨幕,再走几步,便可晴朗加身,去拥抱摇摇欲坠的夕阳。
可是我把我的儿子留在了冰冷的烟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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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雨的节气,雨丝缠绵悱恻,寒气绞作绕指柔。
因着天气,我与刘国卿皆提不起精神,相对来看,便是郁郁寡欢。安喜的“画作”已恢复如初,我们打算顺手将屋子好好打扫一番,洁净的环境总会令人心生愉快。
家务里有着大学问,我不曾做研究,委实是个门外汉。刘国卿对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添乱,我也识得大体,并不轻易发号施令,偶尔给他递个抹布、搬个凳子,足矣。
刘国卿有着细大不捐的癖好。归拢橱柜时,我们翻出了久置生尘的照相机,正是我送他的那一台。回忆当年的光景,已是白云苍狗,时过境迁,不由唏嘘嗟叹。近些年照相机发展迅速,操作更加简单,形状更加便携,以此比较,我们的这台不免老旧。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我想把照相机扔了,没什么用,还占地方,以后再买个新式的不是挺好?刘国卿却不同意,说道:“用这个用惯了,还有些菲林没使呢。”又遗憾道,“我俩都忘了,应当给安喜照个相,权当个念想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