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背对着他:“你怎么来这儿了?”
刘国卿把脑袋埋进我肩胛,闷声道:“一时半刻说不清楚。”
“窗户是你弄坏的?”
“嗯……”
“你得赔……”
“我知道……”
我拍拍他的手臂:“我想看看你。”
他松开了怀抱,我转过身,入眼是日思夜想的容颜。
瘦了,也黑了;头发长了,该剪了。
我又闭上了眼睛,消化了目前的信息,然后睁开双眼,眼珠一动不动地瞅着他脸上的每一寸皮肤,再用破釜沉舟的力道,含住他的嘴唇。
在贴近的前一刻,他的嘴唇动了动。我看懂了口型,他在说:“我想你……”
我吻得更深了。
亲吻如星火燎原,身体各处瞬间热情起来。我们拼命撕扯对方碍眼的衣物,起初还惦记着这是阿玛的书房,却又立刻被刘国卿作乱的手勾了回去。
衣衫尽除,他把我抱到桌子上,急不可耐地冲了进来。
我忍痛皱眉,却没有阻止他;这种时刻并不只是单纯的享受。我只想感受他的思念和渴求,感受我们水乳交融,仿佛天崩地裂,也无法令我们分离的契合。
我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他一边凌乱地冲撞,一边气喘吁吁地重复道:“不要走……依舸,不要走……我爱你……我爱你……”
他撞击到某一个顶点,我过电了似的浑身战栗起来,快感从尾椎冲上天灵盖,除了忘情的呻-吟,我想不到其它回应。
我无法名正言顺地大讲特讲一套爱情理论,因为我知道的太少了。统共体验过恋爱滋味儿的,也只有刘国卿单蹦一个。这滋味儿还不大美妙:甜的时候有,却很少,多半是苦的、酸的,或是甜中透着苦的;就像把心脏长久地泡在苦水里,即便外头裹上了蜂蜜,该苦的还是苦。苦已经腌透了,这块儿心脏理应是不能用的,丢了最好。然而心脏独一无二,没有可替代品,凑合凑合,也就是了。滋味儿到底和普通的不一样。
所以我喜欢听他不加掩饰的告白,会让我觉得身边有个安心的人。累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躺在他身上,他不会把我扯下来。
至少刘国卿……不会现在把我扯下来……
我们在宽大的书桌上放浪形骸,笔架与镇纸七零八落,东倒西歪;湿黏的水渍沁透几篇生宣,刘国卿顶得厉害,下面似乎流了血,倒真像是晕染作画。若真有鬼神之说,夜里从祠堂出来遨游的列祖列宗们,定会恨恨骂上一句:“不知廉耻!”
他们骂他们的,左右有阿玛行事在前,我做的事儿,总归不算开天辟地。阿玛愧杀,无颜面对祖宗,过身后葬在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