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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心思活跃起来。

不少男性开始主动来勾搭闻景戎,他们私下找不到见面的机会,便想办法参加闻景戎出席的酒会,制造各种意外加深印象。

闻景戎有时候会配合着搭讪几句,有时候却连一个眼神也欠奉。几次之后,很快有人发现他青睐的男性,基本都是一个类型,身材修长,气质温润。可惜还没有人成为他的入幕之宾,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找一个怎样的男伴。

尚可挂在闻景戎的衣袖上,眼睁睁地看着他美男环伺,桃花朵朵,心里说不出的郁闷。

“闻总,这份文件需要您签字。”秘书将文件递到闻景戎面前。

闻景戎习惯性地取下袖扣,转换笔形后,抬手在文件上划动,结果发现没有留下一点墨迹。

闻景戎皱了皱眉头,拿起手上的魔数笔看了看,似乎没什么问题。

魔数笔上有指纹鉴定,外人虽然也能书写,但只有笔的主人亲自使用才具有法律效用,这也是塔姆星人习惯携带魔数笔的原因。

闻景戎又试了几下,依然没能写出字迹,只好取出备用魔数笔,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签完后,闻景戎将备用魔数笔也扣在袖子上,与尚可搭了个伴。

尚可望着身边这个新来的小伙伴,招呼道:“好巧,我们都是袖扣形魔数笔。”

新来的小伙伴高冷地沉默着。

尚可心情不爽,决定短时间内都不让闻景戎使用自己的身体。

还没下班,闻景戎便离开了公司,开车去了一家私人修理店。

“文胸,好久不见。”店主是一个四十几岁的帅大叔,见到闻景戎走进来,热情地打着招呼。

“不要叫我‘文胸’!”闻景戎瞪了他一眼,然后将尚可取下来,递到他面前,“帮我看看,是不是出了故障?”

帅大叔接过魔数笔,赞道:“看这个造型,是几十年前的风格,保养得真不错,功能也很齐全,以前是不是改造过?”

“大概吧。”闻景戎五年前才从父亲手上继承这支笔,不知道父亲有没有改造过,功能与现代产品倒没什么差别。

帅大叔将他转化成笔形,在纸上写了几下,字迹清晰,颜色均匀,并没有什么问题。

“这不是很正常吗?”帅大叔纳闷地看向闻景戎。

闻景戎将笔拿回来,也在纸上写了几下,结果依然是一片空白。

帅大叔又拿去试,很顺利地将字写了出来。但只要换到闻景戎手上,立刻就不行了。

“哈哈哈。”帅大叔忍不住大笑道,“文胸,看来这支笔很不待见你啊!你到底怎么虐待它了?”

闻景戎盯着手上的笔,一脸阴郁,身上随之冒出一丝煞气。

尚可的灵体迅猛朝那丝煞气飞过去,动作不可谓不快,反应不可谓不敏捷,可惜最终还是没能敌过福光的净化。美味的煞气就在他眼前烟消云散。

尚可如一团棉花般,软塌塌地落在地上。

想吃点煞气怎么就那么难呢!

“你的魔数笔没问题。”帅大叔仔细检查后,做出专业的判断,“我觉得有问题的是你的人品。”

闻景戎将魔数笔收好,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家修理店。

晚上,闻景戎梳洗完毕,先躺在床上看了会电视,然后拿起魔数笔开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