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0章 星际商路(1 / 2)

星界蚁族 千里送一血 4627 字 6个月前

大势力也有大的难处。

隆背垫甲部族虫口一千八百余,每一位虫族战士54棵命种,再算上部族经营的野生神赐之种,总数十万余。

按照一棵原力植物占地1平方千米的最低标准安排,那也需要四个区的领土才能全部安顿下来。

白桉恒星系,蓝桉星,南3289区。

天青号顺着山道奔驰,最后在隆背垫甲部族高层聚居地,黑松山下土石广场停靠。

立即,附近原力植物的精神力意念投了过来。

“哇!”

“好靓的星蛛!”

“这艘星蛛看着就很强唉~”

“三级?”

“三级无疑!体形和外观判断,还是私虫专用类型。”

“咦——”

“这头蛛的气息很熟啊?”

“醒醒!大家醒醒!”

“醒来!醒来!”

“有焰蛛游商拜访!”

“利害的焰蛛游商!”

领地内有好事的原力植物震荡精神力呼喊。

天青号舱门打开……

立即,

又有原力植物认了出来。

“红盔?”

“咦,这头大蜘蛛有点熟悉唉。”

“还有那只小螳螂和小蜘蛛,也很熟的感觉~”

“白薇商会?”

“蜂王蜜?”

“没错!交易蜂王蜜和神品果实的白薇商会!”

“榔榆,快醒醒,白薇商会来找你做生意啦。”

“榔榆,别睡啦!起来接客……”

……

山上沉睡的隆背垫甲战士成片成片地被吵醒。

榔榆昏沉意识迅速恢复清明,精神力扫视,微微一惊,反复扫视,又是一惊。

——三级星蛛!

——体量小了点。

——但也值个好几百亿吧?

——好家伙!

——当初第一次见面,就觉得这头名叫白薇的蛛厉害。

——果不其然,看模样,发展得非常不错啊!

榔榆微微迟疑了一下,甲壳雷系原能爆发,身形化作一道蓝紫电光,闪烁流蹿,降落山脚。

“白薇会长!”

“红桃!毒豆!”

“好久不见!”

“欢迎!欢迎!”

榔榆热情洋溢,竖直了两根触角,左右摇摆以示欢迎。

“榔榆大首领!咱们又见面了。”

“榔榆大首领,好久不见!”

“您都行星境啦?恭喜!恭喜!”

见面一阵寒暄。

榔榆奇怪问道:“白薇会长,白晶星系这么大,你是怎么寻到这里来的?”

“巧合!缘分!但也有一定的必然性。”

白薇解释道:“凤眼星域,八座二级源点,就数羊蹄甲恒星系地租最便宜,很多商会的首选地。我们商会虫少,不占地方,跟着其它有实力的大商会走,免费得了一片落脚的土地。”

白薇又解释道:“我们刚到白晶星系,各种事情处理妥当,出来转转,考察市场,规划星际商路,碰巧就看到了你们在商业区的店铺。”

“噢!”

“茫茫星海,这能碰上,那看来咱们还真是有缘!”

榔榆感慨附和一句,目光落向身后星蛛。

“三级星蛛?这东西可不便宜呢。”

“是的。但也不算离谱,两百多亿,贷款买的。”

白薇郑重说道:“我们焰蛛战士在宇宙生存,星际游走,星蛛是最重要的工具。我们白薇商会的全部资产,都压在这头星蛛上了。”

又有部族其它隆背垫甲战士苏醒,下山查看。

有些白薇认识。

有些不认识。

又是一阵招呼,介绍,寒暄。

无一例外,都被玲珑小巧,精致靓丽的天青号所吸引。

进入宇宙星空,星蛛和星舰就是必不可少的交通载具,不止焰蛛,其它虫族战士同样依赖,同样兴趣浓厚。

白薇继续介绍道:“标准规格为3-1-7042型,落藜商会设计制造,销售型号为【天青42号】。舱室容量比较少,最多搭载四位战士。最大航速为250倍光速,从羊蹄甲恒星系过来,只需三个月……”

详细介绍一遍,

一群虫又围着参观了一圈。

榔榆大首领安排围观的战士狩猎准备宴会招待贵客,领着白薇一行上山,山腰客厅继续详谈。

“白薇会长,进入白晶星系,情况与母星和启明恒星系时候大不相同啊!”

榔榆换上凝重口吻,说道:“首先,你的神品果实贸易,只怕……”

白薇轻松道:“不好做了。我捎带做点。”

榔榆又问道:“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蜂王蜜交易?”

“是的。”

白薇:“我打算采购神赐原力食物,制作成蜂王蜜和基因剂出售。利润微薄,但星空虫多,交易无上限。”

“又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个,每一个聚居的恒星系,都有白晶商会统一开设的商业区,所有商会都可以开设商铺,以往那种背甲扛着货物,四处游走兜售的模式行不通了。”

“第二个问题,我们白薇商会成员太少,不支持在大量的一级源点开店。”

白薇顿了顿,道:“综合上述两个问题,我们白薇商会不得不考虑变更商业模式了。改为跟那些有实力,靠得住的大势力合作。”

榔榆为首的,隆背垫甲部族一众首领闻言,纷纷竖起触角。

榔榆能成为虫口近两千的大部族的大首领,肯定是有过虫的智慧,在看见白薇的第一时间就考虑到了这方面的问题。

榔榆心头火热,询问道:“白薇会长,怎么合作?你看我们隆背垫甲部族如何?”

白薇:“我们就是要找隆背垫甲这样的大部族合作!”

“有两项交易可以合作,第一项,蜂王蜜;第二项,基因剂代加工。”

“模式也很简单,你们拿神赐原力食物给我。我加工制作成品,送过来。你们再挂在经营的商铺内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