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老家,有人出了国,有人成了名,只有他们依旧还在大学里,比邻而居,虽然只是朋友,但是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哪怕如今功成名就,在叶沛心里,仇英子永远永远都是记忆里的样子。
而如今她笑容满面,尤其显得口角年轻,仿佛真的是一刹那时光倒回到少年时期去了。
叶老头口唇蠕动良久:“英子,没有想到还能再见你。”
“叶沛,你好吗?”仇英子看起来哪里像是六十岁的老人,最多不过四五十岁,面色红润,头发漆黑。
叶老头顿时眼眶就湿了:“好,我很好,你呢,你还好不好?”
他没有问他对她好不好,也没有问她为什么走,分别那么就,他最挂念的,还是她好不好。
“我很好。”仇英子这句话真的不是谎话,任何一个人看到她都会觉得她过得不错。
叶沛点点头,慢慢说:“那就好。”他停顿了一会儿,又重复了一遍,“那就好。”
这一辈子,他没有说过一句甜言蜜语,没有做过一件浪漫的事情,甚至喜欢一个女人,也只会傻傻等候了那么多年,可是世界上的情话,没有比这更动听的了。
“叶沛,你现在有危险,你和我先离开这里。”仇英子这么说,叶老头竟然一句话都没问就跟着她走了。
(事后明薇评价他:“想了一辈子和她不顾一切远走高飞,等到真的到来的哪一天,谁会问为什么,当然是说走就走。”)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叶老头的家就被人翻了个底朝天。一个小时后,立刻有人赶往叶老头所在的考古现场,可是彼时,他已经同仇英子“远走高飞”了。
相比于明薇和顾朗能跨越精神在身体上也进行友好和谐的交流,沈思可要苦逼多了,只能对这一台电脑发呆。
永恒终于忍不住问:“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吗?”
“闭上你的嘴,让我安静会儿。”沈思对他发脾气,永恒不知怎么惹恼了她,顿时噤声不敢多言,心想,人类少女的脾气最是奇怪,一会儿晴天一会儿下雨的,毫无规律可循,说变就变,他根本计算不出任何的结果,但是不知怎么的,他却爱煞她的每一个表情,一皱眉一微笑,无一不可爱,真是惹人怜惜。
沈思趴在枕头上发呆,过了会儿,觉得还是会被他看见,干脆拿被子蒙了头,其实也不是在想心事,多半是在发呆,大脑一片空白。
可是当永恒问她怎么了的时候,脱口而出的便是:“我想你拥抱我。”
永恒一霎时沉默不言,是,他神通广大,在这个信息时代几乎无所不知,然而他却没有办法给心爱的女孩一个拥抱。
不过是一个拥抱,他却做不到,因为他没有身体,只余灵魂。
爱一个人,当然爱灵魂更重要,但是谁能够否认肉身带来的温暖呢,温热的皮肤,37℃的体温,血管里流动的血液,还有漆黑浓密的头发,脉脉多情的眼睛,柔软芬芳的嘴唇,人的身体带来太多的乐趣。
一个人的灵魂虽然重要,但是身体却也不可或缺,她不过是想要一个拥抱,被子再暖和,怎么抵得过爱人的温柔相拥呢?
但是他做不到。
因此永恒无限怅惘与心酸:“我也想拥抱你,但是我做不到。”他知道的东西太多,自然明白世界上有肉欲之爱,渴望与异性拥抱接吻乃是人之常情,此时她不过年纪尚小,等到了时候,他能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