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选择在定居下来,他开始以为两个大男人一定会把家里搞得像垃圾场一样,谁知道洛司仅是透过电视看了几集家政课后就把房子打点得井井有条,甚至连厨艺也是一把罩,说他是全能的也不为过。
“应该没有。到商场再看需不需别的东西。”开着车穿梭在不算陌生的街道,洛司抽空放起轻柔的音乐,然后问:“买完东西要不要去散步?”
“散步?…”
……
一路上,彼此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聊着,这是他们相处的既定模式,车内的气氛在不知不觉中也一直充斥满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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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进商场出商场前后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基本上就是那种把要的东西拿了就走的人,一点也不会浪费时间磨蹭。
洛司戴了个遮住半边脸的墨镜,陆浩立用一顶鸭舌帽遮住他那头太过抢眼的红发,虽然在穿着打扮上尽量不引人注意的低调,但是这么两个男人走在一起还是惹了些目光。
一人拎着一大带东西走往停车场,把东西扔进后车座他们就开车走人。
尽管当年他们走时洛司把麻烦收拾得很干净,真正认识洛司的人也极少,可相对的认识陆浩立的人就比较多。虽说有强大的后盾,可为了避开一些无聊的事,他们能免则免。
把车停在路边,四处兜完风的两人闲来无事地在篮球场旁休息,陆浩立懒洋洋地倒靠着椅背晒太阳,洛司则在腿上放了台笔记本玩着股票,偶尔和陆浩立攀谈几句。
“洛司,”一手枕着后脑,陆浩立看着蓝天,语带诚然地说:“祈的病好了,谢谢。”
“没什么。”洛司转过头朝他笑了笑,轻描淡写地对他说:“我只不过是输了点血给他。”
这是件巧合到不可思议的事,洛司和陆以祈都是极其罕见的rh阴性血型。在他们收到消息说陆以祈急需在1个小时内换血的时候,是洛司冒着生命危险在暗地里输了全身20%的血给他,原因也还是为了陆浩立。
这件事,救了陆以祈一命。
洛司和陆浩立谈着话,融洽而不打搅到别人。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在这个篮球上打球的都一群无所事事又爱惹事生非的不良少年,直到一颗篮球直直的砸向洛司……
洛司不慌不忙地冷望着飞来的球体,然后在篮球快接近他的头部时,陆浩立坐直身子单手随便一伸就把它拦住。
轻松简单地就把整个篮球扣在手中,陆浩立脸色带怒地抬眼看向球飞来的方向,这才注意到那帮由头到尾被他们忽略掉的人──
约二十个穿着奇装异服又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少年,旁边草地上还坐有五、六个发育还没成熟却把脸弄得像调色盘的女孩。
“──嘿,大叔,把球扔过来!──”
球场中央一名带头的少年无礼又嘲刺的喊道,气焰嚣张又拽得很,然后其他人也跟着他闹事地起哄。
大叔?
陆浩立拧着眉抽动嘴角,表情因这个称呼彻底的僵硬起来。
其实,这帮小鬼叫他大叔也不算错。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