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韦端咬牙下令:
“全军继续向前,杀崩贼阵!”
于是,从中军的扈兵这里,一路人传人,将军令一路传到了最前线。
而一直咬牙捅杀的鲍出,被人从身后传来了这声令,其人一声骂,转头看向自己的部下。
此时五十人的老部下早换了几遍人,一眼望过去,竟然没一个认识的。于是,鲍出悲从心中起,怒吼道:
“俺们京兆的汉子啊,五百年前,是俺们出关扫六合,也是咱们助汉王再造这山河。这些关东人被杀的都不敢面西站立。而今天,这些青州的狗奴竟然向我们举刀,我们要怎么做?”
步兵营校尉部几乎都是关西大汉,此时一听鲍出的怒吼,也放声大吼:
“杀啊!”
鲍出一刀搠进去,大吼:
“那就杀啊!”
于是,关东、关西两阵好汉子再次延续着他们祖先的仇恨,沸腾了。
……
青州黄巾包围了汉军的步兵营。
这一切都被它的友军,河北三郡国兵看在眼里。
但他们没有选择上去支援,因为主帅的军令早就有了,原地不动。
当然,这都是表面的理由。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也是可以的。
河北三郡国兵不动,是因为看到靠步兵校尉部最近的中山国兵不动。它都不动,魏郡、赵国两郡国兵为何要动?
那中山国兵为何不动呢?
因为河北汉军这里不是没有破绽。
现在卢植麾下的的确确是汉军的精锐,无论是北军五校还是幽州突骑,都是历史上传承下来的荣誉之师。
但却有一只兵成了汉师的软肋,它就是中山国尉刘惠的两千中山国兵。
刘惠乃中山王之后,其家一直都是国中的望族。
这次刘惠率兵南下助河北汉军,正是受了中山国相臧旻的所托。
说来这个臧旻也是一员良将,为国家屡立战功,当年会稽许生妖乱,就是他带人破的。
也是在此战,他提拔了年轻的江东武人孙坚,可以说是孙坚的伯乐了。
但如今的臧旻却已无过去的风采。
六年前,他与破鲜卑中郎将田晏,护乌桓校尉夏育共同出塞攻击鲜卑。
但奈何那一战,直接让三万北地边军全军覆没。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六年前的大败,让汉室丢失了三万北地精锐,此时的河北战场也不会焦灼到这个份上。
那一战后,臧旻自然是入狱了,但后来天下大赦,他又重新回到仕途,做到了现在的中山国相。
遭此人生际遇,再加上年老体衰。臧旻难免不英雄气短,开始求稳起来。
这一求稳,臧旻就只拨给了刘惠千人的国兵,剩下的千人皆是新兵,都是征募来的。
这里的征募可不是过去那种抽调的有秋防经验的征召卒啊,而是完完全全的只会耕地的黔首。
中山国大概有九万七千户,口是六十万不到。其中抛开部分加入黄巾军的人口,中山国可能的丁壮只有六万不到。
而在平叛第一波河北黄巾的时候,中山国就已经征发了一万具有秋防经验的征召卒统一训练。而剩下的,不是跑豪强处藏匿了,就是跑进了黑山做了匪。
所以,当时的中山国实际上已经到了兵力的极限。
那刘惠这千人新卒是怎么来的呢?
简单来说,就是用绳子捆来的。
中山国的军吏们每日就像绑匪一样,在市场、闾肆、乡野,只要看到丁壮就用绳子一捆送入军营。
甭管你是不是中山国人,是不是家中独子,现在都统统抓来。
从此也可见汉军之疯狂,以及对黄巾军那种必置之死地的决心。
但汉军如此做,老百姓们也不是没应对方法的。
一个就是逃,逃不掉的,就把自己的脚搞断,把手指头剁掉。总之,上有策,下有对。
所以,即便是新兵,臧旻也只是给刘惠补充了两千。
嗯,没错。
原先刘惠从中山国的卢奴出发的时候,有郡国老卒一千,征召新卒两千。但只是从中山国赶到邯郸这一路,路上就跑掉了八百人。
那剩下的二百人哪去了呢?都是在邯郸被练死的。
当时汉军主力因为和河北黄巾、青州黄巾几次大战,人员折损非常严重,所以急于补充兵员。
但为了不拖累整体的战斗力,又需要对新卒们做基础的战阵训练。
既要快的补充兵力,又要训练出合格的士卒。那训练强度就可想而知了。
当时邯郸的河北军吏们普遍的看法就是:
“这些中山国兵与其说是卒,不如说是民。对这些人,一定要凶,要狠,这样才能杀掉小民的散漫气,养成服从、守纪的习惯。”
而且,还有个放不上台面的理由。
就是这些作训吏都知道这些人是被中山国军吏们抓来的,心里都有怨气。
要是不在这里把这些人弄到怕,不把威立起来。这些人上了战场,拿了甲械,没准就敢生反骨。
但时候,一旦阵前哗变,后果不堪设想。
这就是他们慈不掌兵的底层逻辑。
既然无恩以笼络,无义以励气,那就只能靠铁血杀到底层的怕。
如果最后连杀人都不敢杀了,这权威也就是真的荡然无存了。
所以,那会在邯郸大营,几乎每一天都有中山国的征召兵被打死,被悬首。
开始中山国兵还有情绪,但被这么磨,再烈的性子也要麻木。
而且别说,过往一直都是这么练兵的。
而且很多精锐都是出自这样的训练方式,他们可能出自赘婿,奴隶、囚徒,但却在边疆异域为大汉尽忠流血。
他们当然谈不上是多精忠报国,但人就是这么奇怪。
即便是最初处于被迫,但只要习惯了某件事,他也会超越当初的仇恨,反而对这件事出现某种认同和使命。
所以,邯郸方面就是用这过往的一套来训中山国兵的。
“只是可惜,这样的兵真的能用吗?”
此时,衔接着郡国兵和北军的中山国尉刘惠如是问自己。
而答案,显然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