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冬槿眼睛亮亮的点头,“对!咱们现在那屋实在是太小了。”
他们在县城住的李宅,是县城里最小型的一种房屋制式,简简单单的一个长条,前面一个小天井做院子,往后依次是堂屋、厨房、两间差不多大的房间,再加后面一间门脸,面积很小。
具余冬槿在爷爷那里了解,李家在他祖父那代,住的还是城东的大院子,后来因为人丁凋零,又为了筹钱给家里人治病,变卖家产,慢慢的就换成了这间小小的李宅。
可惜,就算如此,李家人到最后还是没有留下来一个,那心疾也并非是病,而是人祸与天灾。
遥云觉得也好,“县城里房价好像不贵,可以买,不够的话我这里再凑点。”
余冬槿笑眯眯:“应该够了,咱们明天过去,时间来得及的话,就去牙行里打听一下,尽快把房子买了才好。”
因为有了个孩子,所以他们这次还要带两只羊一起过去,牛和猪猪就拜托村里人帮忙照看,而爷爷去了城里,大黄便也要带着,至于圆圆墩墩,这两个是最省心的,就用管就好,它俩向来自给自足。
要养羊,又要住人,家里的空间太局促,得赶紧的安排好新院子才行。
留云县房价确实不算很贵,这里毕竟只是来往走商的中转地,那些并非出身留云的商人,一般不会在这儿置办房产,毕竟要图方便的话,陈水的房子买不起,那买常宁的就是,干嘛要买这儿的呢?
余冬槿:“还有,给人参取名的事儿,这怎么弄啊,我是真不会取名。”他有点发愁,把床边长案下的抽屉打开,看这里头他们之前从余家带来的书,“不然翻翻书?”
遥云也发愁,把他手里的钱箱抱起来放到床底下盖好,然后和余冬槿一起翻书。
余冬槿翻了几页,忽然想起什么,抬头问遥云:“常芜和彩芽本来自己就给自己取了名字,那小人参呢?他没有自己的名字么?”
遥云摇头,“山上就他一支人参成了精,它又是个长不大的性子,对给自己取名儿没什么兴趣,所以大家都直接喊他人参。”
余冬槿:“……余人参,额,不行,好怪!”
遥云也觉得怪极了,两人只得继续一起头挨着头翻书。
摇篮里,大黄正与人参玩得开心。
小人参从来没有在山里见过这种灵物,这种颜色奶黄的,长着一身绒绒毛,还格外肥美,身上全是软肉的小型灵物。
而且,这只两颊鼓鼓的灵物,还正用哄孩子的语调在哄他,自称是他小叔叔……
人参很茫然,大眼睛往山神娘娘那儿小心的瞅了一眼。
不对啊,山神娘娘左看右看也是个人啊,这只灵物到底是什么身份?修为这么低,看不出他的原型也就罢了,还自称是他小叔叔。
好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