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可能再承受得住第二次了。
他真的会疯的。
“林先生您先别激动,老板没事,在隔壁病房呢,不过他在冷水里泡太久了,有些发烧,现在还没醒。”小窈眼圈有些红,“林先生,谢谢您救了老板。”
天知道她在民宿听到老板落水的消息时有多担心,幸好只是虚惊一场。
但林钦舟显然不信,他甚至握得更紧、更用力:“那你为什么在我这?”
这问题问得毫无道理甚至是很无礼的,但小窈却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林先生这是在关心老板,不放心老板一个人留在病房。
她当然是想在老板那边照顾的,可林钦舟救了老板,身边又没个亲人朋友的,她也做不出这种把人抛在一边不管死活的事情,那不成忘恩负义了?
“您放心,老板那边有人照顾的。”
林钦舟咄咄逼问:“谁?”
“就那个谁,那天来给老板送花的笨蛋,您还记得吗?”
记得,太记得了,一车红玫瑰,怎么能不记得。是林骢那个小屁孩。
“我要去看看他。”
“可是您……”
“我没事。”林钦舟直接拔了手背上的针头,下了床,“麻烦带我过去。”
小窈:“……”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林先生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但又说不清楚具体哪里不对劲,只是本能地有些畏惧这样的林钦舟,呐呐地说:“好、好的,那您跟我来。”
小窈一点没夸张,秦越的病房确实是在林钦舟的隔壁,出了他自己的病房,往旁边一拐,就是秦越的。
此刻那人就安安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脸色惨白,双眸紧闭,眼窝下得那颗小黑痣痣明晃晃地落在林钦舟心头。
他曾经无数次的触碰过、亲吻过这颗痣。
也把这个人拥在怀里。
但是差一点,就永远失去。
林钦舟在门口看着,明明想念得厉害,真的见到了,却迟迟不敢靠近,他们分明不久之前才在一起说笑,他却觉得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这人。
十年,几千个日夜。
久到他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想起。
怎么能这么残忍呢这个人,居然什么也不告诉他。
他真想就这样冲过去,把这个人从床上拉起来,然后问问对方,是不是如果他永远想不起来,他就打算永远瞒下去,永远不让他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