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217节(2 / 2)

常千里挣开侯西域,不耐烦地说道:“一个女子而已,你到底要说什么?”

侯西域眼神中透着几分担忧,意味深长地说道:“妣吉可是蒙古第一美女子啊,你说,买的里八剌如此好色,会不会夺走儿媳妣吉……”

第二百五十八章 王昭君、大乔与收继婚

买的里八剌会夺走儿媳?

常千里皱了皱眉头,看着侯西域,摇头道:“应该不会吧,虽然蒙古部落中盛行收继婚,可妣吉毕竟是买的里八剌的儿媳,若真如此,岂不是乱了套?”

侯西域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目光坚定地说道:“常兄,我们此时来这里,或许是天赐良机。你说,若在我们的助力之下,蒙古部落四分五裂,纷乱加剧,朝廷会不会松一松我们脖子上的枷锁,让商人的地位提升一二?”

“你想要什么?”

常千里心头一沉,似有千钧之重,压迫而来。

侯西域阴冷一笑,虚握拳头,道:“乱元!”

常千里瞳孔猛地放大,惊讶地看着侯西域,这个家伙明明是商人,此时竟想要投机于政治,若押错了宝,那这一支商队所有人,都将葬送在这里。

“你知道后果吧?”

常千里冷冷问道。

侯西域凝重地点了点头,严肃地说道:“不成功,全死。成功,晋商有未来。”

“几成把握?”

常千里沉默了稍许,终问出来。

侯西域伸出了两根手指,看向远处的山丘。

常千里没有再说话,而是迎着冷风前进着。

对于蒙古部落而言,他们并不遵循一夫一妻制,他们的婚姻制度是收继婚。收继婚亦所谓的“转房”,是丧夫妇女的家族内婚,“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收继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异辈收继。如子收庶母、叔伯母,多为晚辈娶女性长辈。其二,同辈收继,即弟收兄妻。

以纲常伦理来看,儿子娶后妈、弟弟取嫂子,这是无法被汉族人认可与承认的“乱伦”,是畜生行径。

可在指责这些之前,不能只顾着尺度太大的问题,还需要保持几分理智。

很多人或许瞪大眼,绝对不相信收继婚的存在,或是第一次听说,实则不然,无论你见识多少,你绝对知道几个收继婚的家伙。

其实,收继婚存在的历史很长,主要存在于少数民族,尤其是游牧民族之中,甚至在汉族之中,也存在过收继婚。

别先忙着摸砖头,寄刀片,就说几个大家熟悉的人。

中国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无人不晓吧?

在西汉时期,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汉朝拜,并提出和亲。汉元帝同意,将王昭君许配给呼韩邪。

后来,呼韩邪死了,王昭君向汉廷上书求归,汉成帝敕令王昭君“从胡俗”,即按照收继婚,改嫁呼韩邪的弟弟复株累若鞮。而在复株累若鞮死后,王昭君再改嫁于搜谐若鞮。

你不能说王昭君不检点,这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兴盛的便是这种收继婚习俗。

再说一个,三国时期的大乔。

大乔为孙策之妻,孙策死后,大乔何去何从,为人注目。

在嘉靖版《三国演义》中,直言孙策死时,召妻子大乔嘱托后事,并在后文中,借曹操之口言“昔日乔公与吾至契, 将二女以侍吾。吾视之皆有国色。不料被孙权、周瑜所娶。”

也就是说,孙策死了之后,大乔转嫁给了孙权。

这是否属实很难说,但在元、明时期,民间就是这样认为的。

如在元初高文秀所撰杂剧《周瑜谒鲁肃》中,就接写了“孙权娶大乔”,元明间无名氏杂剧《周公瑾得志娶小乔》头折还演孙权“下财礼娶大乔做夫人。”

收继婚的出现与存在,有着很多因素。

对于少数民族,尤其是游牧民族,男性虽从事高危的狩猎、战争活动,但其死亡率只能说是十分之三四,可对于适龄产妇而言,其死亡率却高达十分之四五,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为了族群延续,他们不允许妇女成为“守节寡妇”,而需要妇女再嫁,以“生育”更多儿女。

再者,少数民族的女性并没有什么地位,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女子就是牛马一样的“财产”,既然这个女人嫁了过来,那她就是整个家族的财产。

虽然她丈夫死了,值得同情,但家族财产再分割,还轮不到外人说话。

外嫁?

那不是财产流失?

谁愿意拱手送出自家财产?

换一句话说,如果游牧民族遵循的是中原的“伦理纲常”,那这些游牧民族,极有可能早就灭绝了,根本无法动不动就成为一个大族群,威胁中原。

在元主中原的时候,曾在汉族之中推行过“收继婚”,但这种理念与儒家伦理有着尖锐的矛盾与冲突,并没有得到广泛传播,只在小范围内存在。

这也可以理解,汉人都习惯了礼仪约束,有着基本的伦理道德,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人那么熟,怎么能下手?

加上元代时期,儒家学说盛行,尤其是程朱理学主张伦理,不遵循伦理的,便是“异族”,为了证明自己是汉族人,也不能做出收继之事。

在元汉化的过程中,元廷甚至颁布过法令,禁止收继婚,嗯,对象只限于汉族,对于蒙古民族并不作限制。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很正派,听闻有如此之事,直接下令禁绝收继婚,谁敢触犯,处罚方式很简单,就一个字: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