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时的天总是泛着红,巷子里明明没有光,可这一刻赫尔斯却感觉自己被光照耀着。
他看着斯狄安,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有的人能成为别人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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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束战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回去以后斯狄安更是跑前忙后,焦头烂额。
他的光明魔法对血族具有很强的克制作用,因此成了人类的一个秘密武器。
这段时间,他都在基地里最优秀的血族猎人那里进行培训。
赫尔斯无所事事,总是在一旁当观众。
做事时的斯狄安很认真,是在教廷时,赫尔斯从未见过的那一面。
在教廷的时候,斯狄安更像是卸下了“圣子”这层面具的普通人。
按理来说看人训练是一件很无聊的事,但赫尔斯却看得津津有味,甚至在斯狄安压着血族猎人揍的时候发出一阵海豹似的鼓掌。
搞得血族猎人很是无语。
“圣子大人。”他是个有尊严的猎人,就算斯狄安身份尊贵,他也要维护自己的尊严,“我知道您很厉害。”
“但你也不用特意找个人来当气氛组吧?”
猎人指了指一旁的赫尔斯,“你这样,很伤我自尊的。”
“抱歉。”斯狄安扶额,拉着赫尔斯到一旁小声开口,“你这是做什么?”
“当气氛组啊。”赫尔斯一脸无辜,“你们这单纯的对练多无聊啊。”
他已经掌握了节奏,现在鼓掌都鼓得很有层次。
“别这样。”斯狄安叹气,“你这样,很容易给我树敌。”
“好叭。”赫尔斯不甘心地看了那个猎人一眼,“可他就是不如你嘛……”
后面两人的对练终于是正常了起来,赫尔斯被剥夺了鼓掌的权利,索性坐在一旁画起了画。
对练了大概半个多月,斯狄安跟着那些猎人进行了第一次任务。
他的光明魔法果然对血族有着极大的克制,首站告捷,人类势如破竹,一鼓作气拿下了好几场战争的胜利。
之前岌岌可危的局面因斯狄安的出面被扭转,再又一次获胜以后,他们破天荒开了一次庆祝会。
作为功臣的斯狄安自是没少被灌酒,赫尔斯去接人的时候,接到了一个醉醺醺的圣子大人。
这些时间赫尔斯长高了不少,个头如雨后春笋,“嗖嗖嗖”得往上涨,如今只比斯狄安矮了一点点。
“他们这是给你灌了多少?”赫尔斯闻着斯狄安身上的酒气,没忍住皱了皱眉。
“3瓶?”斯狄安是真的醉了,抬手比了个五,“为什么有人喜欢喝酒啊……”
又辣又涩,一口下去从喉咙烧到了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