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作为教廷圣子,斯狄安不可能时时刻刻陪伴着赫尔斯,于是他每次外出归来,总会给赫尔斯带很多奇奇怪怪的小玩意。
有些时候是市间流行的话本,有时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玩具,还有时是赫尔斯这辈子做梦都不敢想的奇珍异玩。
短短几个月,赫尔斯活得比前十几年加起来还精彩。
“这是什么?”赫尔斯的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有些一瘸一拐,但简单下床走路已经没什么问题了。
“你猜?”斯狄安面前是盒桃花酥,是他回来时,从一个东方商人那里买来的。
赫尔斯瘪嘴,闻着空气中若有似无的香味,吸了吸鼻子,“我哪知道。”
他一没上过学,二也没钱。
没知识也没眼界,就像井底那只蛙一样,将眼前所见当成整个世界。
“那怎么办?”斯狄安有意逗他,拿起块桃花酥咬了一口,“赫尔斯答不对可是没有糕点吃的。”
桃花酥的香味顿时浓郁了起来,赫尔斯的唾液腺疯狂分泌,但他想着输人不输阵,假装不在意道:“这玩意一看就不好吃,我才不稀罕。”
说完,又一瘸一拐地离开。
看上去还真像是毫不在意。
如果斯狄安没看见他疯狂吞咽的动作说不定就信了。
“嗯,味道真不错。”斯狄安也继续低头处理着文件,完全不在意赫尔斯死活,“不愧是我花高价买来的。”
桃花香在空气中弥漫,赫尔斯越闻越饿,但又倔强的不肯低头。
斯狄安肯定不可能一块都不留给我的。他想着,可是那东西看上去真的好好吃啊……
赫尔斯一直在等待着斯狄安给自己台阶下,可那人吃了一块又一块,眼看着都快见底了,依旧没停下。
赫尔斯顿时有些怀疑自己的猜测了。
难不成,斯狄安真的不打算和他分享了?这个念头刚冒出来,赫尔斯心里酸得不行,一边想着不给就不给,他才不稀罕,一边又想着这糕点真有这么好吃吗?
两个念头在脑海中打架,最后还是好奇占据了上风——赫尔斯自认的好奇。
“我……我真的不知道它叫什么。我以前过得什么日子你又不是不知道……”赫尔斯抓着斯狄安的衣服角,可怜兮兮地开口,“你告诉我我不就知道了吗?”
作为一个在乱世中长大的小孩,赫尔斯最懂的就是识时务。
他不介意利用自己的外貌优势,也能毫无芥蒂地去示弱获取资源。
乱世嘛,能活下去就不错了。
要是还在意怎么活下去,那他早死在吃人的黑夜了。
“和谁学的?”斯狄安看了他一眼,眸子里没什么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