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2 / 2)

卖石头的赵富贵 禾起 1054 字 1个月前

无论是镶金边儿的骨瓷餐具,还是六位数的红酒,抑或是蹲在一旁“哈赤哈赤”的沈元宝,都成了这条冰透镯子的陪衬。

从沈敬年的视角望过去,能够直接透过镯子看到周碧云的指腹。莹润的外表面在灯光下微微泛起冰蓝光,而点缀其中的几抹浓郁辣绿更是如同山水画中的小亭子,笔墨不多却足够抓人眼球。

影响翡翠售价的因素非常多,加之没有明确的价格计算方法,饶是周碧云也很难准确估价,只知道如果出现在拍卖行的画册上,必然在七位中数往上。

她把镯子放回布包,婉拒道:“麦麦,阿姨心领了。”

赵束如同在天鹅群里孤军奋战的野鸭子,咬着嘴唇扬头强迫自己熟稔天鹅的社交法则。他不接周碧云递回的镯子,硬着头皮说:“阿姨戴这个会好看的。”

沈敬年在一旁看得心头发酸,好似这镯子直接箍他心口了似的。

他主动接过镯子给周碧云戴上,又抓着他妈的手翻来覆去看,连连称赞:“哟~真漂亮!麦麦眼光真好!我妈这手也嫩,小姑娘似的~”

沈继昌也在一旁起哄,“孩子的心意,喜欢就留下吧。”

赵束抬头瞄了一眼,周碧云养尊处优数十载,手确实又白又细,很配这条镯子。翡翠不如黄金这般流行,其实除了价格和货源等方面,还有一点是翡翠比黄金更挑人。肤色、气质、骨骼形状、色彩意头等等,更讲究些的甚至连生辰八字都要考虑进去。

沈敬年在桌下捏捏赵束手腕外侧凸起的小骨头,赵束偏头抿嘴乐。

镯子戴上就不好再往下摘,周碧云顶着压力又给赵束盛了一碗汤,赵束一勺一勺喝干净,连里面的玉米都捞出来啃了。

饭毕,周碧云问要不要住一宿。这是中国父母的通病,总是以一种毫无道理的原则希望孩子能留宿在家。

沈敬年眉梢一挑,笑得恶劣,他拉着赵束的臂弯问:“住吗?”

赵束当着人家父母的面不好抬腿踹,只能微笑摇头。

沈敬年眼底压着乌漆漆的笑,偏头小声说:“你可以抱着元宝睡,我爸上午刚给它洗过澡,香喷喷的。”

这句话准确击中了赵束的眉心,他虽然养过不少狗,但有一条算一条都是散养的流浪狗,从没有带进过自己的卧室,换句话说他从没抱过狗睡觉。

看出他的为难,沈敬年慢条斯理开口,“逗你呢,咱把元宝偷回去”。

沈敬年总是这样,总是能掌握一个刚刚好的尺度,多一分就唐突,少一分则无趣。这种人要么阅人无数,双商奇高;要么就是单纯的跟另一个人投缘。

赵束觉得沈敬年应该是第一种。

两人一狗钻进车里往家开,在地库停好车还没开门的间隙,赵束突然道:“别在我身上费这么多心思了,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