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薇是,桔梗也是……女子尚且能上战场,知道捍卫家园,他身为一个有血性的汉子,必然得铁骨铮铮。
不就是打大攻防吗?!嘿,他这个也很擅长!
听说敌方刷新了世界BOSS奈落?
没关系,他们这头也有一个。
听说敌方有着实力强悍的飞妖蛾?
没关系,他们有敌敌畏杀虫剂,别说一只幺蛾子,灭一群都不带喘的。
听说敌方有个将军,还获得了绝世神兵“丛云牙”?
没关系,不就是个拿着大橙武的霸刀嘛!他努力努力应该也是能溜的……吧?
听说对方有活死人军队,还特么妖魔群集?
没关系,植物都特么能打僵尸,他相信他的狗子也能毁天灭地!
这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有信心!没准运气好起来,两军对阵时从天而降一道雷把敌方将领劈死了呢?那特么皆大欢喜啊!
叶久泽应下了戈薇的组队邀请,并表示在打大攻防之前得做点准备。
然而,戈薇的家庭并不富裕,她也只是一届高中生,为了采买物资和药品,早已花光了积蓄。面对叶久泽的询问,她只能摇头,诚恳地表示自己没法子筹钱。
可他们需要米粮,需要药品……不然,战国时期的人大片死去,就不会再有往后五百年的历史。而既定的历史发生改变,很可能引起蝴蝶效应。
叶久泽蹲在御神木下数起了蚂蚁,思索片刻,轻声道:“奈落,缺钱啊……”
奈落侧身,作聆听状。
“要不你出去卖吧!”
奈落:……
滚!
第90章第九十只狗
这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未婚妻日了狗,你非要跟狗较真。等叶久泽将因果理顺,娇躯就特么一震。论天下英豪千千万,唯刹那猛丸最坚贞。
死前手捧绿帽,死后不肯摘掉,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倒是很孬。先占领故土,再扒了坟墓,不见初恋尸骨,脑子一抽暴怒。
八百里追杀犬夜叉,分分钟揍他到老家,鼻青脸肿不在话下,差一点去了黄泉见妈。要不是铁碎牙犹如老爸,帮了他一把又一把,不然半妖细皮嫩肉,怎经得起爆炒丛云牙?
可怜见的小娃,跳井走了也罢,待把刀磨得雪亮,才能表现更佳。磨刀五分钟,挨打两小时。续航能力持久,血皮自动加厚。
刹那猛丸吃饭睡觉打豆豆,前世今生终于有机会在朋友圈虐狗。由于虐得太爽忘记将这崽子炖火锅,以至于犬夜叉有东山再起的节奏。
情敌是条狗,真特么羞羞。拐跑他的准老婆,还生了一个后。时隔百年终于有机会报仇,可情敌子嗣作弊,竟然在战场上带女友!
他不仅有现女友!还有个前女友!
刹那猛丸活了一辈子,差点被闪瞎了一双眼珠子,他身为武士界扛把子,情不自禁地拿起了刀子,恨不得戳死犬夜叉这活靶子!
他没女友!更没老婆!谈何有后?
他有房(活死人城)有车(山鬼拉车),年轻(早死超生)英俊(护住了脸),苍天为何要如此虐待他!竟然让他母胎solo了那么多年!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刹那猛丸的生平简历,就是一部单身狗好不容易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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