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端端吃口饭。
但现在他想明白了,这做人呐,最重要的就是开心;这做狗呐,最关键的就是舔屎。
毕竟,家犬的祖宗是被驯化的狼,而狼是群居动物。它们富有组织性、纪律性,且遵守头狼的规矩,恪守族群的规则,又眷恋头狼的气味、崇拜头狼的强大。
毫无疑问,在五十平米的地盘里,他叶久泽便是这个族群的“头狼”。
“头狼”被下属追随崇拜是极为正常的事情,而每当“头狼”离开之后,下属只能靠“头狼”留下的气息过活,这也是为何家犬极喜爱爬主人卧榻的原因。
因为卧榻之上,有“头狼”浓郁的气息。
只是他家的狗子“病”得严重了点,觉得“头狼”气息最浓郁的地方是抽水马桶。
这不,他才离开了一会儿,它们就扎堆钻马桶吸一波毒了==
叶久泽做好心理建设,找了有理有据的说法强迫自己原谅了这群狗子,港真的,他怕自己疯起来把它们通通宰了!
他把三只不省心的成年犬扫出家门,卷了张柔软的皮子裹起了缩在角落的白柴,将它抱在怀里,生无可恋地坐在榻榻米上。
“富强,爸爸心好痛,爸爸又破产了。”叶久泽揉着白柴,蹭了蹭它的小脖子,“可怜见的,把你吓坏了吧。”
白柴抬眼,顺着门缝望向扒在外头的三只狗,八风不动。
“只有你是最乖的,最让爸爸省心了。”
金毛在外头咆哮,声嘶力竭地表达自己的愤怒。下一刻,叶久泽抄起拖鞋精准无误地砸进它的嘴里==
“嚎什么嚎,同样都是狗,富强既不钻马桶也不BB,这特么才是狗中贵族的风范!”
藏獒和萨摩耶识相地噤声了。金毛哼唧着趴在地上,剔透的红眸冷冷地盯着白柴。
气氛一时间陷入了寂静。隔着一堆凌乱不堪的垃圾,叶久泽大脑放空,也不知在想什么。
说句心里话,他真想把其余狗子都送走,送给愿意收养它们的人家。这样,他每天还能喘口气歇歇,不必劳心劳力地收拾一堆烂摊子。
可要命的是,他的生存时间源于这群傻狗。要是将它们送走,他过不了几年就得翘辫子了==
咋办呢?当然是选择原谅它们啊!
叶久泽长吁短叹。
而另一头,众狗也是各怀心思。他们在莫名其妙成为狗之前,都是各自领域中说一不二的大佬,世间少有匹敌的对手存在。
也因此,他们倨傲、自负、冷漠,强悍又不近人情。
可身为强者,无论他们做什么都能被原谅,即使做了不能被原谅的事,也无人敢指摘他们一句。
哪怕成了狗,他们也不是愿意受委屈的主。叶久泽给他们脸色看,他们大可以甩甩尾巴出走,寻找新的饲主。可怪就怪在只有呆在叶久泽身边,他们失去的力量才能慢慢被补足。
她的身边有种玄妙的气场,他们只能凭直觉感知,却不能彻底摸透。但,作为对力量的掌握到达顶峰的人物,他们都清楚,窝在气场里,对身体没有害处。
这就是他们任打任骂也不愿意离开的原因,谁没个忍辱负重的时候呢?
大不了,等恢复之后再找场子!
理想很美好,可现实很残酷。叶久泽浑浑噩噩地抱着被子、拖着三个狗窝出门,在狭窄的走廊上铺好“床”,揽着白柴钻进了被窝,不言不语。
三只成年犬各自叼了窝,睡在饲主的身侧,却不料毛发未干还秃了一片,乍被冷风一吹,顿时凉到了尾巴尖。
钻饲主被窝是没指望了,该怎么取暖,是个问题……
藏獒回了趟废墟,扒拉了两块纸板盖在身上;萨摩耶扯下窗帘,裹住了自己的全身;金毛动作慢了半拍,可用的物件早已被叼空了。
他思量了一番,打开了冰箱,把奈落的头叼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