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一会儿,伴随着金毛犬的一阵抽搐,空气中开始弥漫起一股带着腥气的麋香味==
藏獒和白柴:……
气氛瞬间尴尬==
“噫?啥味儿?”叶久泽停下了动作,看着如同死了一般的金毛,“咋那么熟?”
吉尔加美什:……
他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作==
恍惚间,英雄王想起了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30章第三十只狗
无论是男人还是公狗,只要带了把,都有发泄欲望的需要。对此,叶久泽不仅懂,还很了解。
毕竟他上辈子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凭左姑娘和右姑娘慰藉多年,哪怕单身也算快活。且他爱美娇娘,爱到连玩游戏的号都是一水的妹子。
曾经损友告诉他,玩儿妖号不道德,万一游戏里有小朋友以为你是“女神”而爱上你,那影响多不好,保不齐得让你上个扒一扒。
他记得他那时咋回来着?
哦,他记起来了——
那时的自己理直气壮、气吞山河==
“我们讲讲道理啊,你说我一大爷们儿上剑三要是玩个成男号,每天对着这个八块腹肌的汉子花痴自恋,想着给他买这买那,念着他穿哪一套衣服最帅,思考着他哪一张脸型最迷人……这特么像话吗?啊!”
对,没错,他当年如此耿直。
“我给你港啊!我就喜欢萝莉成女,你瞧瞧我这闺女,长得多特么水灵!我每天想着给她买这买那,每天念着她穿哪一套衣服最美,思考着她哪一张脸型最漂亮……这特么才是真正的人生啊!”
于是,他成了自家的闺女,带着整个商城,有着如花似玉的脸和日了狗的人生==
但他的内心,依然是个抠脚的大汉,他的胯下,依然有着十八厘米的幻肢。
故而,金毛犬在他面前被撸翻的场景,他完全能理解,不就是那么回事儿嘛。只是在理解之余,还带着那么一丝蛋蛋的忧桑。
妈的死狗!刷脚底板这种酷刑都能成为py,别是抖m吧?!
叶久泽心情复杂地给金毛松绑,发现这货已经傻了。跳脱的二大爷咸鱼般躺在地上,颤巍巍地蜷缩着身子,埋起自己的狗头。
“文明……”叶久泽伸出手,顺了顺它的毛,安慰道,“不就是时间短了点吗?你别害怕,爸爸听说初哥儿都这样。”
金毛一听“时间短”和“初哥儿”,顿时啥也不好了!
他吉尔加美什,从来金枪不倒,能日天日地!什么时间短,不存在的!绝对不存在的!
“你别沮丧啊,实在不行爸爸给你找只漂亮的小母狗。”叶久泽自认为很懂自家“孩子”的心,“保管你重振雄风。”
吉尔加美什:……
杂修!你给本王等着!迟早杀了你!
整治好金毛,眼见它再也不搞幺蛾子了。叶久泽这才开始处理“案发现场”,一桶水、一拖把,喷点儿空气清新剂,完美。
只是,他发现身边的气氛,过于冷清。
回首,金毛蜷缩在角落里种蘑菇;转眼,藏獒匍匐在门边很警惕;扭头,白柴端坐在枕头上装小透明。
叶久泽:……
他不愧是顶着“万狗之王”称号的男人,乱臣贼子不敢造反,这一波龙椅坐得贼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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