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斛逃了一节课安排好这些,最后只是悄无声息往人手里塞了杯红糖水,知情人全震惊了。
陈斛的好友不止有同龄人。
住在富人区那群二代三代也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
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付莘跟着陈斛频繁出现在他们圈子里。
看不下去的几个哥们儿整日念叨,你俩不结婚收场真的说不过去。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定是该死的青春期。
让人听着这话,心头燥热迟迟散不去。
他们是青梅竹马,捅不捅破那层窗户纸,不过是时间问题。
不反感,那就是喜欢了呀。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
不是反感,也不能说明是喜欢。
比友谊更多一点,比爱情少一点。
因为青梅竹马就是比普通的朋友要特别一点,因为他们认识的时间足够长,他们足够了解对方。
情情爱爱真复杂,还不如一直做朋友……
回忆纷至沓来,搞得人睡不安稳。
第二天清晨,付莘在陈斛怀里醒来。
陈斛身材很好,肌肉紧致有力。
脸也漂亮,五官中鼻骨和嘴唇长得最好,简直可以当成整容医院的模板。
这个人上上下下让人挑不出一点错,却只有一点不好。
不好在于,他是前夫。
房间阳台的窗帘昨晚忘了拉上,付莘时隔许久看见清晨澄澈的蓝天。
本来因为做梦,闷着一口不上不下的气,难受得很。
倏尔被这晶莹的蓝疏通心情。
付莘稍稍一动,陈斛就有了要醒来的架势。
她懒懒散散地提醒道:“十点了。”
陈斛睡眼惺忪地应了声。
之后许久不再有动静。
认识陈斛这么久,付莘还是会为他起床困难户这件事情觉得新鲜。
只要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他就是一只温顺得不能再温顺的小动物,让他干什么都说好。
就像结婚那年的夏天,他俩好不容易抽出时间去新疆旅行,买了清晨六点的机票。
前一晚陈斛为工作熬了大夜,只睡了三个小时就被付莘揪起床。
“陈斛,飞机上再睡。”付莘催促道。
陈斛一般不赖床,但赖皮起来根本别想把他和床分开。
他也不想想好点的理由,脱口而出就道:“再睡五分钟,我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