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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婆,结果因为颜值不过关而没人瞧上,后来想出个歪点子,去婚恋所注册,去网上冒充高富帅,坑蒙拐骗.奸,无恶不作。偏偏这人运气好,长着一张老实敦厚的脸,又相亲多了骗小姑娘骗多了,有了那么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还真让他混得如鱼得水,最后成功骗到了叶家大小姐。

先前他还奇怪叶家露出风声即将订婚怎么忽然没了下文,原来是这陈功的真面目被发现了。而且这个发现过程,与他身边的何欢有关。

“那他也算是自食其果。”傅书下了结论。

何欢嗤笑一声,“这么个人渣。”他没继续说下去,叶臻还是太仁慈,照他的想法,应该让这人去做皮.肉生意,如此还能废物利用。搁在精神病里,不仅浪费粮食,浪费空气,还浪费了精神医院的床源,他哪值得如此对待。

听得何欢这话,傅书对何欢性情的了解多了一层,不仅没有厌恶,反倒多了几份欣赏之色。

何欢是个很优秀的人,也是个值得人喜欢的人,可惜他太优秀了,反倒不适合他。他还是喜欢养一只金丝雀,将自己的喜欢缩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如此他才可肆无忌惮的喜欢。

何欢瞧着是金丝雀,实则是罂粟,沾上了就可能摆脱不掉。趁现在瘾还不深情未深重,早点戒掉为好。

叶臻带两人入了包厢点了菜,正欲与何欢好好说说话时,被一则电话叫走了,那顿饭是叶臻与傅书吃完的。

傅书口味偏淡,太辣的他吃不了,他只挑选了一些没那么辣相对清淡的菜吃了,倒是喝了不少汤。他觉得这汤不错,回家可以试着做一做,何欢好像挺喜欢喝的样子。他完全没觉得自己此时的想法有什么不对,也忘了何欢若是走了,他也没必要自己亲自动手做饭菜吃了。

何欢爱吃龙虾,叶臻点了一大盘,分量完全够。

何欢喝完汤后,其他的菜夹了几筷子,就开始专门吃龙虾了。

在他家,喜欢的菜不能超过三筷子,不喜欢吃的菜不能少于一筷子,若是让教他规矩的先生瞧见了他此刻的吃相,只怕会气得从棺材体重新起来。何欢也只那么胡乱一想,很快就沉浸在龙虾的美味之中了。

龙虾虽好,就是要剥,好麻烦,何欢一边剥一边喟叹。

随即他没时间感叹了,旁边傅书见他喜欢吃,放下筷子,专门替他剥龙虾肉,他只需要坐等着吃就行。

何欢瞧了他一眼,忽然想起当年的邻家小姑娘。其实他小时候还是和那小姑娘在一起玩过的,只是后来年纪大了,再在一起顽不合适,这才减少了往来。

他是个越要禁止越要行动的性子,你们不是不让我们顽吗,他就天天跑去找小姑娘,后来那家人见他不像话,便禁止家丁让他进门了。于是他开始了在墙头窥视小姑娘的日子,也不知小姑娘在想什么,她每天荡秋千瞧着他,却也不声张,两人对视就能对视许久,直到后来他这行为被发现,那家人更是严防死防,他就难得再见小姑娘了。

他还记得当年还小的时候,他偷偷的从家里取走几十只龙虾,然后偷偷的带到小姑娘家里去,和小姑娘蹲在她家荒废了许久的院中一起煮龙虾,不过那时没锅没碗没水,他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叫花龙虾。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已经记不太清,想来无外乎他在书上瞧见了什么,或者从下人嘴中偷听到了什么,想要亲自试上一番。

那味道如何他不记得,想必是不太好的,但当时的情景他此时还能回忆起来。

他抱怨,为何龙虾要有壳,好难剥,都把他的指头割破了。

小姑娘用她有些胖胖的手替他剥,一边剥一边秀生秀气的开口,“等你哪天又想吃了,就来唤我,我替你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