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瑞用意识关闭系统,走出卧室。
屋外,慵懒的残阳摇摇晃晃地往山下坠落。
乡村的落日无疑是美丽的,那金色的余晖穿过云霞,洒在树梢,洒要叶面,洒在水上,洒在田野中,给万物镀上了一层炫目的金边。
原野里不时传来大水牯压着嗓子嘶鸣的声音,显然是被农夫牵着鼻子走在回栏的路上,大水牯留恋原野中的青叶绿草,以嘶鸣表达心中的不爽快。偶尔又夹杂着大山羊撒欢嘶叫的咪咪声,这时就会引起一阵子的狗吠。
一只狗叫嚷起来,就会引起村子里其它一部分的狗莫名其妙乱吠一通。再有就是母亲呼唤贪玩的孩子回家吃饭的声音,这类声音尤为独特与亲切,他最能勾起半大青年们的儿时记忆,方瑞就有些失神了。
乡村的黄昏,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分。
随着夜幕的降临,这种热闹逐渐消去。
一弯刀月悄然冒出,朦胧的月色笼罩着小台儿村。
乡村春季的夜也很热闹,水田池塘里的青蛙们争先恐后,不停地鸣叫。地里的蛐蛐儿、蟋蟀儿等各种虫类也不断地嘶吼上一阵。还有谁家关在院子里奈不住寂寞的狗偶尔也会吠个几嗓子。各种各样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谱写着一首生动的乡村夜之曲。
同母亲吃过丰盛的晚饭,方瑞搬了条竹椅坐在屋前的水泥坪里的大柳树下,什么都不做,就感受着这阔别五年之久的家乡之夜。
对比着大都会里夜晚的霓虹闪烁,人疯车狂,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回想着五载的沿海生活,方瑞第一次讶然发现,家乡的夜虽喧闹,但这种热闹恰恰给人一种返璞归真的静谧感,其又处处透露着勃勃的生机,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神力量。
而同样热闹的都会之夜,却与乡村之夜截然相反,都会之夜功利,浮躁,表面热闹,内里却是死气沉沉。如果说乡村之夜是一股潺潺流动的山间溪水,那都会之夜就是一池发黄发黑的死水。
方瑞站直身子,凉爽的晚风习习吹来,吹在身上叫人心旷神怡。吸一口乡村新鲜的空气,再大力吐出积沉心底的烦闷,顿觉如在炎炎夏日里吃了绿豆儿冰似的,浑身舒畅。
“瑞子,干吗呢?”母亲温和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没干吗,妈你没看电视啊。”方瑞转过身,看着母亲。
“妈怕你闷,过来跟你说说话。”母亲余英红走过来,跟儿子并肩站立,她发现儿子比自己足足高了一个头。余英红脸上露出几许笑意,五年不见,儿子真的长大了。
方瑞朝母亲笑笑,余英红张了张嘴,却是欲言又止。
方瑞清楚母亲想说什么,天下父母心,谁人父母不希望儿女有份好的工作,过上安逸稳定的生活?方瑞主动说道,“妈你是想问我以后有什么打算吧。”
余英红轻声一笑,算是默认。
方瑞突然说道,“如果你儿子想跟你们一样,做一辈子的农民,你们同意吗?”
在沿海逛荡了五年,初恋夭折,受尽白眼,饱尝艰辛,又无甚所获,方瑞对大城市的生活没有任何的留恋。现在他只想摒弃那些缥缈不切实际的所谓梦想,踏踏实实地做些有意义的事情。而且脑中不是有什么绿色未来系统吗?虽然现在有等于无,也要试它一试吗。
余英红目光透着深沉的睿智,一闪不闪地看着儿子,“你觉得做农民与做其它的事情,比如做政府公务员,做高校教师,做企业工人,或做一个普通的打工仔,甚至做一个清洁工,等等,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