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着男人离开的时间里,我会暗地里爬起来在房间里小走几步路,始终保持着身体的功能能正常运转。
两个月后,我拔掉身上的针,扯掉氧气瓶,换下了一身的病服,穿上入院前身上原有的小胖子的衣服。
其实我不该叫这个肉身的主人为小胖子。事实上,胖子跟我一样高,看起来是一样的年纪。唯一不同的是,胖子是横着发展而已。
在浴室里,我默默地望着镜子里的脸。
打自从这个身体里醒来之后,我并没有照过镜子了。每次照镜子,总会让我有深深的恐惧感。
镜子里的面孔看起来是那么的陌生。
鼻子,眼睛,嘴巴,身体,这些,通通都不是我的。
住院的这段时间里,我陷入了一段自我怀疑的梦魇阶段。那个时候,我始终认为自己现在在做梦,眼前这些情况都是梦里才会发生的。
我还是那个我,一个叫苏斐的男人。
然而,在经历了无数次睁眼,无数次的美梦破碎,我还是给残酷的现实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有点难以接受现在的这个自己。
我的手带着颤抖,缓慢地摸上了镜子里照出的脸。
是谁说过,每个胖子瘦下来都是帅哥。
仔细看肉身的脸。
除去脸上多余的脂肪,其实这个身体的脸蛋长得很不错。五官端正,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唇的弧度都长得不错,如果不是脂肪在碍事,这个鼻子应该会显得更立体挺直。
我伸手摸摸腰间的赘肉。
足足有两的游泳圈,估计一时之间是很难减下来的。
将脉搏上针头遗留下来的点点血迹擦去,在浴室冲了战斗澡就溜出医院,依照脑海中的记忆寻到这个身体原先的居所。
胖子所住的地方是与富人区仅一墙之隔的贫民窟。
屋子破烂地可以用家徒四壁四个字来形容,合适而恰当。
翻遍屋子,搜出有关这副身体的证明材料,看了一会儿,我这才对身体的身份有所了解。
我占据的这个身体姓安名为志宗,寓意很好的一个名字,父母健在,可笑的是,他却是个孤儿。
在七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双方都抛弃了他。双方约定,每个月会固定给他生活费,至于他生活地怎么样,一概不理,这种情况一直到四个月前,抛弃了他的父母突然没再给他钱了。
按道理,在这种情况下的人应该会因为窘迫的境地而努力挣扎,拼了命也要活下去的。
偏偏,安志宗好吃懒做。逍遥的日子过不了多久,因为没钱租房而被房东赶了出来后,他便跑到这个贫民窟来生活。
原本快要饿死了,结果因为一个好心人而有了一份在商场做销售的工作。然而,这个可怜又可恨的家伙竟然迷上明星。
在这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原本就没赚多少钱,却把工资都拿去买门票听演唱会。
但是,这还不是最可怜的地方。
安志宗这个该死的家伙还喜欢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