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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不痒 等登等灯 1749 字 3个月前

粮都不吃,非得吃进口的,还得拌着牛奶才行。”

涂晓森没养过狗,有点懵:“你跟它很熟吗?”

张驰点了点头,把烟头扔了,说:“那当然了,要不这样,咱们找个地方,我好好跟你说道说道。”

涂晓森晕晕乎乎领着狗就走了,他们坐在小公园的石凳上看着旺旺在草地上撒欢儿,聊天内容慢慢就从旺旺转移到了张驰身上。

张驰是个自来熟,涂晓森还没问,他就告诉涂晓森,自己刚出生爸妈就离婚了,他爸重男轻女,领了他,他妈就带着他姐姐离开了家乡。前两年他爸得病去世了,他只好千里迢迢来投奔妈妈和姐姐,他妈妈是个女强人,生意做得大,他姐姐也跟着混的风生水起,两个人怨恨他爸爸,连带着也怨恨他,都不想管他,只给他点钱不让他饿死就行。

涂晓森难免产生一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心情,心理距离已经跟张驰拉的很近,他坐在小石凳上听张驰讲了一下午的故事,一直讲到夕阳西下了,张驰才拍拍他的肩膀,“天快黑了,你赶紧回家吧,好好对旺旺,它很乖的。”

“我没养过狗,以后有什么问题能问你吗?”涂晓森问他。

张驰从口袋里撕了张纸条,刷刷写上自己的电话号码递给涂晓森说:“行啊,以后找我就打这个号码。”

涂晓森在养狗一事上的确没什么天赋可言,养了几天就手忙脚乱,只好拨通张驰的电话向他求助。

也不知道涂晓森是故意的还是真的笨,张驰三天两头就要跑一次涂晓森家,跑到后来张驰都跑烦了,跟涂晓森发牢骚,自己这么三天两头地来,快赶上涂晓森家的家政阿姨了。

涂晓森顺水推舟,说:“要不你干脆住我家吧。”

这下连张驰都咂摸出一点不同寻常的味道了,上下打量了涂晓森几眼:“涂晓森,咱俩认识才几天啊,你就这么热情?我可卖艺不卖身。”

涂晓森被他说中心事,哼哼唧唧了半天,上断头台似的问了句:“那你来不来吧?”

“来,怎么不来,免费的大别墅我不住,我有病啊!”

涂晓森总觉得“命中注定”这种话就是形容他和张驰。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张驰,张驰有什么好呢?是个男人,也不是很帅,比他大了好几岁,既不读书也不工作,每天无所事事在街上闲逛,二十几岁了还在等着妈妈和姐姐养。但他就是喜欢。

哦,对了,张驰并没有什么做生意的妈妈,他只有个姐姐,靠开皮包公司和骗男人钱为生。这是涂晓森后来才知道的。

张驰住进涂晓森家还不到两个星期,就把涂晓森吃干抹净了。这样讲也不对,更准确一点说,是涂晓森自己上赶着倒追张驰,张驰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才接受了涂晓森的追求。

涂晓森一度为此十分得意,他是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掰弯了张驰,他觉得自己对于张驰应该也很有吸引力。

对张驰来说涂晓森的确很有吸引力,张驰还没跟男的好过,做完第一回他就食髓知味了。男人那儿可真紧真爽,张驰干的头皮发麻,那种舒爽的感觉直冲天灵盖。

张驰在家住了半个月,涂晓森他妈才醉生梦死地回家了,他妈出门的时候只拎了个小包,回来的时候拖了个巨大的行李箱。她的几个牌友小姐妹嫌小打小闹没意思,组团去了趟澳门,又买了一大堆永远也没机会穿的新衣服新鞋子新包包回来。

涂晓森的妈妈对于张驰的到来并没什么意见,她也觉得家里怪冷清的,多个人多点人气儿,再加个狗,热闹的跟过年似的。

张驰很会跟中老年女性相处,把涂晓森他妈哄得乐呵呵地,涂晓森就趁热打铁,跟他妈说自己谈恋爱了。

涂晓森他妈没什么兴趣,哦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