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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莽夫 欧俊呈 1906 字 3个月前

心情就好像飘上了云端。

就这样和他温存了十来天,我几乎都要以为这就是两情相悦了,可有天我从睡梦中睁开眼,却见他正拿枪指着我的头。

枕头有被翻动的痕迹,那是我的佩枪。

平静下来,我问道:“为什么?”

他扳起我的下巴,一个巴掌抽得我嘴角泛了腥,脑袋撞在床柱子上,却听他吼道:“少废话,你他妈还有脸问!”说着他拖着我向门外走去。

我抓住他的衣角,注视着他那双因为兴奋而变得赤红的双眸:“我只是想跟你好,我哪里配不上你?你为什么不满意?”

他嫌弃似地推开了我,抬起腿一脚踢上我的胸口:“有你这么好法儿么?”

胃部一阵痉挛,我苦笑。

“那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就当做是我死前……”我拽住他的裤脚。

他冷哼了一声:“你不是早知道了么?”

“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

“还是那句话……你他妈不配!”

血液流进嘴中,是干涩的腥味:“……那你喜欢过我吗?哪怕只有一会儿也好……”

“谁他妈会喜欢一个畜生!”他一边骂着一边从窗口窥伺外面的情况,似乎在判断以我为人质的胜算。

胸口有种撕裂的感觉。

猛然窜起身,使出擒拿术跟他缠斗,他对着我扣动了扳机。

然后他呆住了,在他发愣的一瞬间,我从身后制住了他的双手。

枪里,是没有子弹的。

第一天和他温存过后,子弹就被全部取出。但枪一直被我放在枕下,我觉得我真傻,居然想试探他。

他在县城的最后一夜,就明明白白告诉我了,他不愿意跟我。

即使我们有了这么多共同的记忆和床事,他还是不愿意接纳我。

将他绑了起来,一口咬上他背后遒劲的肌肉,他闷哼了一声,我忽然有种想哭感觉。这么多年来,血雨腥风和枪林弹雨都无法伤到我分毫,他却轻松做到了。

从那以后,他身上的伤,就没有好过。

先是溃烂,然后是发炎,发烧,人事不知,然后被冰水泼醒。

我一直留着他在房里照顾他,顺便喂他春药,上他。

不再给他提供有肉的饭食,而是天天给他喂流食,吃青菜,饭量少的可怜,他精神气儿变得越来越弱,虽然骨架子还在,但是完全没了之前那副匪气,看人的眼神都虚。

他用那副被春药陶干了的,破烂儿似的身子一共跑过两次,被抓回来后又当着下人们的面,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我。

作为教训,我亲手打断了他的腿,然后顺着断腿上他,就算用了过量的流香引也控不住他撕心裂肺的惨叫。骨头在第二天被接上,他疼得说不出那些伤人的话了。

只有在夜里,我与他温存时,他才会在我耳边漏出破碎的呻吟。

翻来覆去,称呼也就那么几样,王八蛋,畜生,婊子养的。

我变得粗暴,他骂的更凶,我笑他欠操。

本来只有相近的几个副官知道他是我的人,这么一折腾,倒是全军都知道了。

我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我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