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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人,能获得永久的生命。

古老羊皮卷上记载着。

上个世纪曾经出现一条龙,那条红背金棱龙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家伙,它口吐热焰,突然一天冒出来烧了半个国家。

就在危急时刻,当时着名的三级铸造师,矮人米霍尔大师耗尽生命打造出一把真正的龙血刀。

龙血刀,传说能一刀杀千人,真正能屠龙的刀。

当时世上最强的勇士德莫西斯,拿起龙血刀,与红龙大战三天三夜,最后与巨龙同归于尽。

德莫西斯成了无数人传颂的英雄。奇怪的是,那把龙血刀却在大战之后消失不见。

无数冒险家,魔法师来到了荣耀镇,他们一波又一波的探索研究者迷雾阵,可是除了荣耀镇变的越来越富饶,没有发生其他的变化。

十年的时光匆匆而逝,

最近铁匠铺的生意越来越好了,郑晓打铁的技术也到了二级。每一天都是充满希望的,郑晓一边认真的生活着,一边等待着命中那个人来找他,他会找到他的,郑晓一直坚信着。

老弗尔德的胡子更长了,几乎长到了脚面,郑晓不得不帮他把胡子扎成长长的辫子垂在身前,否则打铁时飞溅的火星早烧没了。

又接到一份订单,是打造一柄长剑,郑晓熟练的夹起一块烧红的铁胚,哐哐打造起来。

老弗尔德拿起腰间的酒壶,拔掉壶塞,重重喝了一大口,爽快的呼口气。

郑晓笑道:“这次的酒怎么样?我可是专门跑到镇子西面老约翰那里买的。”

老弗尔德满面笑容,连连道:“不错不错,约翰家的酒算是荣耀镇最好的了,哈哈!”

郑晓笑着摇摇头,真是简单的老头,一壶酒就让他这样开心。

喝够了酒,老弗尔德随口问道:“那群探险家探出什么成果了吗?”

郑晓摇摇头:“没听说有什么新发现,还是进不去那片雾,就连都城来的三级魔法师杜拉克,在迷雾里烧了两天大火,也没用。”

老弗尔克哈哈大笑几声,幸灾乐祸道:“这下杜拉克这个老东西可丢脸了,好好!”

郑晓疑惑的问道:“师傅认识杜拉克?”

“额——”老弗尔德眼珠子转了转,“不认识,不认识,就是,嗯,听人家说的,嘿嘿。”

怎么看都是在撒谎,既然师傅不想说,郑晓也没逼着问,继续开始打铁。

“嘟,嘟,嘟”门口传来马蹄声,郑晓疑惑的向门口望去,

首先就被宝石的光彩晃了眼,细细一看,佩带着黄金马鞍的高大白马,背上是一位英俊的骑士。

他的手按在腰间镶嵌着红宝石的宝剑上,作为一个有着十多年打铁经验的铁匠来说,郑晓保证那只宝剑来历不凡。

心脏在砰砰跳动着,郑晓目不转睛的看着门口,在阳光下仿佛太阳神下凡的俊美男子,男人的锐利的视线落到他身上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郑晓不自觉的弯起嘴角,直觉告诉他,与爱人相见的那一刻不远了。

第82章

凯伦王子下了马,一眼就看见了一个比沾满露珠的玫瑰还要迷人的少年,那比星星还要明亮的眼眸,粉嫩的嘴唇,凯伦呆滞了半天,作为一国王子,他第一次见到如此绝色的美人。

只见美人抬头冲他微微一笑,拿起西瓜大的铁锤,哐哐开始砸铁,那看似瘦弱白嫩的手臂,微鼓着肌肉,却有着不可小觑的力量。

凯伦眨眨眼,嘴角抽了抽。

走进打铁铺,一身高贵的凯伦王子丝毫没有踏足陋室的嫌弃,反而他很恭敬的向站在一旁满面微笑的老弗尔德行了标准的宫廷礼,脸上满是发自内心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