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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安纳斯神思恍惚,呆怔了半天,都没发现自己瞬间便成了个血人。胡杰克第一次见人流鼻血都流得那么触目惊心,赶紧冲上去递纸巾,“快擦擦快擦擦!你怎么突然就、你……”胡杰克出身黑道世家,自有一种野兽般的直觉,虽然只能用粗糙来形容,他就着直觉说出来的话却一针见血、难以回避的犀利,“你是不是……有些什么毛病啊?哪有人突然就‘哗啦’!像嫌血太多了似的……”

安纳斯接过纸巾,哑声道谢,走了出去。胡杰克也好奇的尾随之,发现安纳斯竟然拎着小箱去了洗漱间,把银箱往半湿半干的瓷砖地板上一放,就打开水龙头,弯腰掬水,先洗干净了血污,再捧一把新的水,凑上嘴唇,直接喝。

“我滴个亲娘唉!”胡杰克惊得跳脚,“你喝生水?!这么不卫生,找死啊!”

安纳斯心觉自己压根没必要去找,因为“死”早就等在那里了。可他没理睬胡杰克,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去做:先就地打开银箱的密码锁,袒露内里的针管、塑料瓶、板状药,就着模糊的记忆掏出一板满格的白色药片,随便掰出四颗小圆片儿,往嘴里一放,再起身掬一把自来水,就着所谓的“找死的水”,吞下了不管是什么、能止痛就行的药片。

看着安纳斯做完这一切,胡杰克好似也猜了个大概。他堂堂j哥,心思确实粗犷,可一到关键时期,他比谁都敏锐,好似缉毒的狼犬。

收好药箱,提起,安纳斯径直通过胡杰克身边,留下耳语般的叮嘱:“我会找到莫悱,把他还给你们……替我照顾好他。”

在安纳斯的后脚即将迈出盥洗间大门时,胡杰克突然吼了一句:“姓安的!你不知道他是那种会殉情的人吗!除非你会洗脑,摘掉他的记忆,否则谁都拦不住他啊!”

安纳斯的脚步在停顿后流畅。他只落下一句话:“他会忘掉的。”接着白衣一闪,他就没了踪影。

胡杰克没再追上去。他的心咚咚直跳,他下意识的瞅了一眼水池底,发现安纳斯洗掉的黑红色的污血已经被水流稀释成了极淡的浅红,有些像流质的樱花。

那份生命的赤色晃晃悠悠、浮游于水波之上,尽管美丽,终究还是被下水道口吞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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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纳斯走了一路,就冒了一路的虚汗。

他在一路上打了无数个电话,可没一个打通。他绞尽脑汁想了一路,也想不出莫悱会去那里。

直到华灯初上,车流疾行成一条金色的河,他才停止了无头苍蝇般的四处乱撞,抬手招了一辆的士车,坐上,低声道:“莲景饭店。”

他又累又倦,又饥又渴,只能先回大本营,冷静一下头脑,再万里寻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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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正面对莲景饭店a座、顶楼旋转餐厅的香米白粥了,安纳斯又了无食欲,只想再冲出去找一找、碰一碰运气。

可他去了江夏大学,去了谨勤宿舍,去了莫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