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破红尘般的对他笑了笑:“那好吧,反正三月是招聘季,恭喜我,终于可以摆脱你重获新生了。”
言儒语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走到书架旁翻找了起来:“所以我才说,现代人太依赖高科技,你们是不是忘了,字也可以用笔和纸来写的。”
他话音落下时,正好从书架上拿了一叠纸一支钢笔。
又在书架上找到一瓶全新的墨水后,言儒语坐到窗前开始写稿了。兰宁走动他身边,有点兴奋又点不放心:“真的没问题吗?大纲资料那些,你记得住吗?”
言儒语抬眸看了看她:“别把我跟你混为一谈,你说的那些东西,全在我的大脑里。”
这是第一次,言儒语损她她还觉得很高兴的:“那就好!你快写快写,我不打扰你了!”
手写字的速度比不上手打字,但现在兰宁好歹是看到了一丝希望,又觉得世界充满了爱。
她坐在沙发上,看着在落地窗前写稿的言儒语。
他的坐姿很端正,握笔的姿势也很标准,放在小时候,一定是被老师拉上讲台当范本用的那种。说起来,她从来没见他戴过眼镜,他的视力说不定很好?
像这种从事创作的文艺青年,很少有不戴眼镜的,言儒语身上确实有作家的书卷气质,但可能是性格使然,他骨子里还有一种独属于他的特质。
兰宁也说不上是什么,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觉得他性格孤僻又寡淡,一看就没什么朋友;后来的相处,让她充分见识到一个人可以无耻和贱到哪种程度。这种人,去工地搬砖都没人要吧。:)
时间就在言儒语的笔尖和纸面沙沙的摩擦声中渐渐流逝,窗外的太阳渐渐向西,把言儒语的影子也慢慢拉长。
“写好了。”
言儒语突然响起的声音,打破了满室的沉静。兰宁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看了下时间,已经四点过了。
言儒语把稿子整理好,递给兰宁,兰宁走到桌边,有些木讷地接了过来。
人在极度喜悦的时候,大概都会暂时性失语,兰宁的嘴开开合合了好几次,才终于吼了出来:“天呐,天呐!简直不敢相信!我收到稿子了!”
而且还是手稿,老师的手稿!
兰宁开心得要飞起来:“太不容易了,我好想告诉全世界,幸心老师交稿了!!”
言儒语:“……”
他是不是真的把她逼得太惨了?
“嗯……”他简单地应了声,合上钢笔,轻轻甩了甩手。
兰宁还如获至宝般地捧着手里的那叠稿子,言儒语的字写得很漂亮,可她却看不出是什么字体,非常有他自己的风格。她捧着稿子,开心地赞叹道:“老师,你的字写得真好!”
“嗯,因为从小就练。”言儒语说着,站起来活动了下筋骨,“我毛笔字也写得很好。”
“是吗!”大概是因为他刚交了稿,兰宁对他的崇拜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言儒语侧头看了看他,忽然勾起嘴角笑着道:“要不我写副你的名字送给你?”
“可以吗?”
“当然。”言儒语说着就去找宣纸和毛笔了,客厅里的那些书架就跟机器猫的口袋似的,好像什么都能在上面找到。
他研好墨汁,提起毛笔在纸上写了起来。兰宁屏息凝神地在一旁看着,心里充满了期待。
噢,老师的墨宝啊,还是写的自己的名字!
然后她看见,言儒语非常漂亮且流畅地在纸上写下了“花椰菜”这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