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声音低了下来,空气里又碎裂地荡起了沉默。范陈简低着头看他,以为他会仰起颈项,然后四目相对。
他无声无息等了一会,又一会。
然后听见了他开口。
气息吐在他的颈窝,灼热而闷痒。
“陈简,下来了。”
他心里却没泛起一点失望。酒意风干,他于是平静地笑笑,然后松开了拥抱。
他们看着对方,又升起快乐。不加苦涩,纯粹而简单——你看着我,我也看着你。
他们走起路,范陈简边走边说话,侧过身对着杨追喋喋不休,半天来的沉默都是为了这一刻,像是这半天未见的时刻有多么漫长,像是,他只愿意对一个人说。
“你说你在玩大菠萝的时候气死我了知道吗,哈哈哈,你看。”忽然联想到什么,他双手扣在胸前大笑,“你看,大大大大大大菠萝……大大大波~”
“我跟你说,程睿凛唱歌真的超难听,跟他说了他还坚决否认,每一回都非要去唱歌,说什么证明自己,简直要哭。”
“欸,你知道吗,我刚刚碰见我初中同学了,我靠,他竟然叫出程睿凛的名字却半天想不出我名字来。我跟他同班三年欸,他和程睿凛根本就没说上过话好吗。而且,而且啊,他爸妈离婚那会,我还陪他喝酒来着。”
他语速飞快地吐了一大堆槽,讲到这,说得慢起来,末尾了,似是再无法多说什么,只叹了声:“我还以为,我比较无情。”
杨追一直看着他,见他有点郁闷,笑了起来,用力揉了一把他脑袋,道:“早就没交情了,忘了也是理所当然,你是记性太好。”
会被人遗忘,也会遗忘别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被按得低头的黑毛里露出双亮晶晶的眼睛,他直直地看过来,眨都不眨,他道:“不对,明明不是会被轻易忘掉的。”
杨追收回手,过了几秒说:“也许,他是想把自己也忘掉的,所以别人就跟着一起不记得了。”他笑了下,又道:“不是常有说,自己的黑历史,绝对不想要记得嘛。”
“是吗?”
“可能吧。”
范陈简闷声道:“哦。”
可他还是觉得,忘掉的,是无足轻重的,记得的,才是真正在意的。被拍死在记忆与时光的浪潮里,他并不忧愁,被无关痛痒的人遗忘,他也并不在意。他想的是,为何他会记得。
一点点的付出,也比很多的收获,要来得铭心,他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这个结论,才让他难过。
有些人的存在,天生是为了让其他人付出无数道迎追的目光,这些视线扩大,成为了为数稀少的记忆痕迹中鲜亮的彩色斑块。而大多数人渐渐黯淡,与过去的自己,一同泯灭于一色的尘埃。
鲜明的,黯淡了的,都成就了现在、或是将来的自己。
人们总是,喜欢光芒,喜欢闪耀的东西。
普通的旧友,光亮而出众的人物,那个同学,只是一如往常地成长并且抛弃。他或许也是同样,无自知地遗忘了一些人。
他又下意识看向杨追,心想,杨追一定是会被很多人记住的那类人。
而他自己,范陈简想着就笑起来——可能,他被杨追记住就足够了。
“你笑什么?”杨追纳闷道。
范陈简感到点怅惘,却又不由发笑,道:“没什么。”
总不能说,他在一点自我可怜中发现了一个闪闪发光的高价值点吧。
“话说你怎么在这?”范陈想简转移话题,却不由真的奇怪到。
杨追发出了一声笑,道:“我刚也在外面,打电话给秦雪,知道你在附近就过来了。”
他心里有一刻是冲动地想将所有话都说出来的——他一直跟着他们,他半天来都一直在他附近,不敢接近,也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