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ycroft转了转他的眼睛,“你在说些什么胡话?”
holmes的双眼变黑了,“他受伤了。最近——六个月以内,腿伤,吉赛尔步枪的子弹。迈旺德会是最可能的地点,然后在其中一间瘟疫肆虐的医院里他染上了伤寒。那里的人几乎杀死了他。这账必须得算清楚。所以,说真的,要花多少时间和资源?”
mycroft感到了不安。自他们童年时代以来,这是他第一次无法分辨出和自己谈话的,是黑暗哨兵还是他那处于盛怒之中的弟弟。在一阵寒意中他猛然意识到,或许从最开始那就是黑暗神哨兵。
不像大多数哨兵,在狂怒时会变得毫无理智语无伦次,黑暗哨兵一直都镇定自若,具有理性,对多数人来说意识到这一点是件十分可怕的事。很多真正邪恶而变态的罪犯以为自己只不过是在和一个正在逐渐积蓄怒气的哨兵说话,而从来没有意识到黑暗哨兵已经带着完整而清晰的怒火存在于那里。他们也没有时间去意识到这一点了。当黑暗哨兵听累了那些来自猎物的胡言乱语,他会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快速行动起来。通常来说,那些倒霉鬼最后的感受会是一阵惊讶,然后就迅速地消散在鲜血四溅后的无边黑暗里。
而就在现在,mycroft意识到,要想分辨他的弟弟的这两个侧面,也许本就难如登天。
突然holmes停止了踱步,像是要阻止一下子涌入的问题一般,他抬起了一只手,“很有趣……”他沉思地望向四周,似乎像是第一次见到周遭事物,“mycroft,你的确该注意到我不会呆在这里和你的任何幕僚谈什么话。我没这个时间。我的鞋子在哪里?第一篇文章出现在泰晤士报,七个星期零六天之前,十六行的简短专栏,第四页,当然了,撤回前言的更正是在三个星期零四天之前,三行字,第六页。”
一个人要变得全知全能,大量的报纸阅读量,和匪夷所思的完美记忆都必不可少。对方提到的篇章瞬间闪现在了mycroft的眼前,“哦对了。向导从轮船上被绑架,不过当然了,在更正的文章刊出很久之前我们就清楚,这不过是drewitt哨兵又在海上做些善事了。”
“哦当然如此。”holmes哼了一声,“和一群无聊的普通民众呆在同一艘船上的向导?毫无疑问他那时肯定深陷困境。”holmes的脸绷紧了,“找到那个船长。”
这一次轮到mycroft哼了哼,“你肯定清楚船长在上报这件事以后不可能还呆在这个城市里。听说他居然允许一个向导被别人带下船,伦敦的每一个哨兵都会想要找他算血账。在真相出来以后他也不可能被允许回来,因为让一个向导陷入如此处境他更是难逃其咎。”
“而那些乘客也一样害怕被追究,所以他们都不会开口。”holmes怒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