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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淦!

席修然揉了揉脸,兀自冷静的半天,这才有空回想有关哈里曼大师的剧情。

作为星际最知名最好的珠宝大师,哈里曼大师的作品可谓是千金难求,不管是帝国还是联盟的贵族名媛们,都以拥有一件哈里曼大师设计的珠宝为荣。可以说,哈里曼大师的珠宝饰品,便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说的再直白土一点,帝国、联盟最顶层那波豪门贵族,参加正式宴会时,身上要是没有一件出自哈里曼大师之手的珠宝饰品,走出去都是会被人嘲笑的。

原文里,主角受的一条重要事业线,就是珠宝设计。

前世,依仗着“上将夫人”的身份和上将府的庞大财富,主角受收藏了不少哈里曼大师的珠宝,可以说几乎是将哈里曼大师未来二十年的设计理念和风格都给摸熟了。因此,他投其所好设计的钻石项链图纸,几乎是一下子就吸引了哈里曼大师的注意,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直接成为了哈里曼大师的关门弟子。

凭借着哈里曼大师关门弟子的名头,又加上重生优势,主角受引领了全新的时尚潮流,很快就成为了上流社会最受追捧的珠宝大师,可谓是名利双收,风头无两。而原本不满意他和应华池婚约的应家长辈,也因此扭转了对主角受的印象,终于同意了这门婚事。

以读者的角度,席修然觉得这段装逼打脸剧情是真的爽,堪称重生爽文的经典剧情。

但因为同名的关系,站在原身角度去看,席修然就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膈应。

就拿珠宝设计来说吧。

明明是原身先自学的珠宝设计,怀着爱意和梦想想给自己设计一款婚戒,结果因为主角受也跑去学了,等原身说自己也是学的珠宝设计,他就成了众人口中的“学人精”、“乡巴佬也配学珠宝设计”。

原身设计了一枚玫瑰戒指送给应华池,被应华池嫌弃是垃圾,庸俗不堪。

主角受只是在原身的设计稿上稍稍改动,把戒指换成了胸针,就被众人吹捧是天才珠宝设计师,那枚玫瑰型胸针更是被一众追求者争相竞价,最后被应华池以三百万的高价买了下来,天天戴着招摇过市。

原身认出那是自己的设计,去找主角受理论,结果根本没人信他,反倒被骂不要脸,厚颜无耻。

这还是原身撞墙死之前的剧情。

原身死后,主角受更是各种吃人血馒头,一些主题比较悲伤凄美的珠宝设计,主角受就会红着眼眶,用怀念又内疚的语气说,“这是我思念哥哥时所作,哥哥生前很喜欢珠宝设计,他最喜欢的珠宝大师便是老师(哈里曼大师)……我当初也是想完成哥哥的遗愿,才机缘巧合成为了老师的学生……”

引得众人落泪,纷纷夸他心地善良。

席修然第一次看到这里的时候,直接yue了。

颇有一种看选秀比赛时,选手明明跳唱等基本功都不太行,却靠卖惨,一路挺进决赛最后还拿了冠。

就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