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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第一百九十四章

如果仔细算来的话,先认识井凰的人是秦竹。而先对井凰产生注意的,却是秦笙。

当时秦竹和秦笙都已经从小学毕业进入了琉辉中学。

琉辉是一家只有初中部的普通学校,在秦竹初二的那一年,琉辉本就不大的操场被全部给分割了出去造起了一片不菲的网球场。

场地当然不是给琉辉的学生用的,而是另一家有来头的学校所买下,那家学校就是北凤中学的初中部。

当时的井凰已经是北凤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他比秦竹大了一岁,念初三。

秦笙的病算是控制的很好,秦竹只要有空就会陪在他身边。而弟弟在学校里也比他想象的要自在很多。

秦竹记得医生说过,如果可以,最好在弟弟情绪稳定的情况下扩大一下交友范围,让他的心情开朗些,也许有助於他的康复。

然而他和班上的同学虽然交往不错,有时候放学甚至会有人来喊他出去玩,不过都被秦笙回绝了,他只愿意和他哥哥时时的腻在一起。

一直到井凰的出现。

秦笙和井凰是怎麽相遇的,秦竹其实并不是十分清楚,小笙告诉他的版本是他在放学的路上被人堵,恰好井凰路过所以救了自己,而井凰提过却说是小笙自己主动过来认识他的。

有一天,秦笙告诉秦竹,他很想认识一个朋友。

秦竹很好奇,这还是秦笙第一次对除了自己以外的人有兴趣。

秦笙告诉他,那个人叫做井凰,是北凤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他每星期的周三和周五都会来琉辉的网球场打球,他说很想和他做朋友,可是心里有些害怕,希望哥哥可以帮他。

交朋友这种事情秦竹哪会,他自己都是半温不冷的凉水一杯,而且井凰的名字他也是听到过的,在男女生里都风传的非常厉害,从里到外都是超优的那一种,而且又是就读於那种学校的,哪可能稀罕和他结交啊。

不过在秦笙期盼的目光下,秦竹除了答应不做他想。

这件事的开头的确是有些狗血,不过之後的发展却更富戏剧。

秦竹其实很有冲动直接想到井凰面前来一句,“喂,小子,我弟弟想认识你,我们互相报下名号吧。”

不过这种很残的举动他永远只会在脑子里反复过滤,最终不会付诸行动。

就在他左思右想,怎麽可以用男人一点的方法去认识一个同性而不显得恶心,不被人一脚鄙视的踹回来时,一件事情将他的所有念头全数浇灭了。

秦竹想,妈的,还认识井凰呢,他没追杀我就不错了!

为什麽,因为秦竹和季语诺大干了一架。

季语诺,同样是北凤初中部的大红人,井凰的第一死党,却被秦竹一拳给打飞了眼镜,留下了一个大大的熊猫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