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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冤大头不宰白不宰!

十分钟后,两人坐在学校里格调最高档的一家餐厅里,点了菜单上最贵的东西,面对面而坐,一个闷不吭声埋头吃饭,一个嘴上滔滔不绝,手上殷勤备至的给对方夹菜……

饥饿感缓解一些后,梅燊灯下看人,再不看好任烛学的性子,也不得不承认对方长了一张极为耐看的脸,与秦润不分伯仲,而且在不厚脸皮骚扰人的时,讨好人的语气和行为,并不让人觉得猥琐。

任烛学说到口干舌燥,见梅燊依旧高冷沉默,他便也闭嘴,目不转睛的盯住梅燊。

火辣辣且不容忽视的目光落在身上,梅燊忍了一会儿,便搁下筷子,淡淡道:“我不明白你到底看上我身上的哪一点。”

“其实,我也不明白你到底看上我师弟秦润哪一点”任烛学撑着下巴,又道,“难道是因为出现的时间先后顺序不同?他都不理你,你却喜欢他,真让我挫败啊。”

梅燊扫了一眼对面一脸郁闷惆怅的男人,侧首望向窗外,夜色中灯光点点,朦朦胧胧的,就像久远的记忆。

实际上,若要论时间先后,他最先见过的,应该是任烛学。

只不过当时那情景,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任烛学,直接跟你说吧,我是喜欢男人,但我有心理洁癖,我挑的人要身心干净。”梅燊垂下眼皮,没去看任烛学的眼睛。

“那就是说,你以后会忘掉秦润?”任烛学摸着下巴颇为高兴的道。

梅燊斜了他一眼,对于某人抓错重点,懒得发表意见,他冷哼一声,转了话题:“我吃好了。”

任烛学没动,他忽然伸手掐住梅燊的下巴,抬起来,眯着眼睛,有些疑惑的问:“我以前就在纳闷,之前我俩是不是见过。”

说着起身弯腰,隔着桌面,凑近梅燊,继续道:“现在看来,我能确定我们见过,但为什么,我没有半点儿印象?”

这夺小梅花绝对是放在人堆里,第一眼便能发现的存在,倘若两人曾有过交集,他怎么会忘?

梅燊后退一步,从任烛学手中解放自己的下巴,他没心情为人答疑解惑,甩了个眼刀子,扭身便走。

任烛学这会儿倒没跟上去。他一手敲击着桌面,歪头想了半晌,也没得出个所以然。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风险为零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就是两周。

自从那天晚上梅燊接受了任烛学的邀请,和对方吃了一顿饭,之后他便不再对这人的示好置之不理,三次总有一次响应。

他不为别的,只是想着,与其冷漠对人,放任这家伙肆无忌惮的挑衅他,不如他主动出击,恶心这人。

距离可以产生美,也可以消除美,虽然有话说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但梅燊不以为然。

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梅燊意志很坚定,百分百自信与任烛学长期相处,自己动心的风险低到几乎为零。

不过,概率论上曾说,不可能事件是概率极其小的事件,并不是不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