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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自然!保持自然!!

“我,额……”

别说自然了,声音都像女人那么尖了。

“我,我不饿,您自己吃吧,不用准备我的份了……”

迈开步子,仿佛每个关节都在嘎吱作响,即便如此,还是要拖着这样的身体跑动。嘴里念叨着推辞的话,方泉飞也似地逃到楼上的会客室。关上门,他将口袋里那团浅褐色的东西扔到席子上,用枕头压住,原地焦虑地转了几个圈后,他依然觉得不踏实,于是干脆整个人扑上去,用自己的肚子压住枕头下的“魔物”。

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那个。

喂喂,干嘛这么激动啊!这里可是法院呢,有这种事情其实应该挺正常的吧!自己来了这么久,一次都没碰到才应该奇怪吧!之所以今天第一次见,大概是因为之前自己碰巧都没有撞上,或者接的净是诉/讼标的还没诉/讼费高的案子吧?

然后,今天终于……!

唉唉,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吧?!

这个!钱!怎么办???!!!

进入九月,打地铺就觉得有些凉了,这几晚方泉还得裹毯子才睡得着。但现在,他趴在席子上却一点都不感到冷,相反,身上的汗腺还一刻不停地、玩命地分泌着汗液,尤其是顶着枕头的腹部,简直就像被火焰直接灼烧一样难受。

……真没出息!说到底,枕头下的不过是一沓纸而已,至于这样么?!孔教授代/理的那个原告想让孩子跟着被告生活,这一点大家在庭上都听得清清楚楚,可那孩子还不到三岁,被判给被告男方的可能性微乎甚微,所以孔教授这么做的只是在维护自己当事人的权益罢了!况且这些钱孔教授点明了是给姓易的,他这个没有编制的小速录员要做的只是等法官大人明天来了以后转交给他就行了!完事了!终结了!不用再操心了!耶——

——个头啊!

要真能这么简单地去考虑,他还有必要如此坐卧不安么?光是和这堆毛爷爷同处一室,他就已经有种做贼的感觉了。

做贼……么?

方泉酝酿了一会儿情绪,从枕头下抽/出那个信封。那个吓死人的厚度,不敢说有五位数,但估计也差不多了。

“既然已经做了贼了……”

盯着眼前敞开封口处的那片诱人的粉红,方泉咽了口唾沫。

租房也好,考研报班也好,只要有了这个……

慢着!要是自己现在拿了,明天易钟明点钱发现少了咋办?

应该没事吧?孔教授准备了这么多,应该不只是给易钟明的;不介意通过自己递交,或许也默许了居中的抽成……吧?

方泉左手捏紧信封,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朝那片粉红伸去。

就抽一点点,能够应付过目前的窘境就行……

一点点就行……

一点点……

指尖拈出几片粉红。

百元大钞早不是第一次摸了,可今天的感觉却比平时要腻手。

“不行!我做不到!!!”

方泉怪叫一声,将钱塞回信封,再把信封重新扔到枕头底下,最后双膝跪在枕头上,紧紧地压住那“魔物”。

“我果然是做不了贼的……”

他大口地喘着粗气,仿佛刚刚跑完马拉松。

“今晚还是洗了睡吧……明天,只要明天把这个麻烦玩意转交给那个姓易的,我的煎熬就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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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永远都是事与愿违的。甚至有点“南辕北辙”。

在做了一晚上关于住看守所和被枪毙的噩梦后,方泉终于在第二天午休的时候瞅准机会将“麻烦”塞给了易钟明。本以为这样“煎熬”能够就此结束,没想到易钟明拿到信封后勃然大怒,又是拉着他去庭长办公室“交待情况”,又是惶急火燎地把孔教授“骗”回来,将钱退了回去,用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