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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眼泪和鼻涕揩在上面——不是自己的,反正不是自己的,反正衣服都不是自己的!!

“……连衣服都不是自己的……这工作可真是……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歇斯底里地狂笑着,眼泪却仍止不住地流。

“这算是什么工作啊……明明说是速录员,怎么会这么忙、这么乱、这么累,还这么被……谁爱干谁干去!或许还是法/警比较轻松,维持维持秩序什么的,而且也算能留在法院……”

留在法院……

留在法院?

对了,为什么自己非要死心眼地留在法院呢?像小溪希望的那样当律师的话不也行得通吗?

可是那个时候,别说律师,就是邻居也……

而最终处理了纠纷,还了他们公道的,是法官们啊!

只要不存在客观上的困难就必须解决问题,这便是他们的工作方式。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工作方式,他们才能成为这个社会最后的正义使者。

最后的正义使者……听上去真帅气啊……或许那时自己是充分认识到了这点,才会在之后的那么多年一直努力地朝法官的方向努力吧。而如果不具备“只要不存在客观上的困难就必须解决问题”的精神,自己大概永远也适应不了这个群体的生活吧?

所以,纵使让他辞职的主客观因素有万万千,但留下来、留在法院的理由,只有那么一条就够了。

“真是的,差点就着了那个姓易的道了……”抹了把脸,方泉站起身打开柜子,与三周前相比,里面的卷子只减少了大概四分之一。

“不管合不合适,只要‘量’够了,只要满足条件就能留下来了,不是吗?”

抄起一摞案卷,方泉把它们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

易钟明的那番话虽然刺耳,但是就“认知自我”这层含义来说,他或许还是做了点好事的……

“不是为了留下来而留下来,是为了留在法院而留下来——姓易的去Тmd吧!”

抬头看看墙上的钟,快五点了。

时间还早着呢……

第7章不被原谅,但仍要继续

这大概是易钟明四年来最忐忑的一宿。

不管是第一次审案子的前夜,还是得知上诉的案子被改判的当晚,他都没有这么不安过。

早退显然不是原因。反正庭里不用打卡,庭长又去院里了,只要门卫老王不开口他就不会暴露。

没带案子回来写?可能有一点这方面原因吧。自打升上助理审判员以来,几乎每个漫漫长夜乃至周末节假日他都是在无休止的写判决中度过的。下午那会儿走得急,一个案子都没有带回来,所以吃完晚饭后他就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虽说还有去老地方找点乐子这么一个选项,但他根本提不起那个兴致。都怪方泉那小子……

……啊,是了,都怪方泉,都是那小子的错!

不得不承认,在听到他嘴里吐出“同性恋”三个字的时候自己就慌神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像做梦一样模糊。尽管当时克制住了生理上的欲求,但冲动之下他好像也做了不少不该做的事,说了不少不该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