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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程 蓝淋 1663 字 3个月前

低声开口:“秦朗,我有预感,这一定会是个男孩……可是你想他姓程还是姓秦!”

我的手握得都要碎掉,可是从次以後我无法动这个女人一根汗毛,因为,她已经是亦晨孩子的母亲。

“我就知道你都不愿意!”她的笑容不减:“我不会让你太为难的,那让他跟著我姓林!”

我把她的手从身上拨开,掉头就走。

在我迈出教堂大门的那一刻,我听见林安在身後沈声提醒我:“秦朗我忘了告诉你,这个孩子的名字我已经取好了,你可以叫他小竟!或者……林竟!”

没有人见过才举行完婚礼的新郎会有那麽一副惨烈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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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迈出教堂大门的那一刻,我听见林安在身後沈声提醒我:“秦朗我忘了告诉你,这个孩子的名字我已经取好了,你可以叫他小竟!或者……林竟!”

没有人见过才举行完婚礼的新郎会有那麽一副惨烈的表情。

晚上回到家中,亦晨从背後搂住我:“秦朗今天的会是不是开的很累,你脸色好难看!”

我背对著他,没有出声,那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好多好多东西。

我想起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他在餐厅里弹吉它,我看不惯他嚣张的样子花300块钱点了一支土掉渣的山歌让他唱,却被他机敏地改头换面成好听的r&b。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的接吻,浅浅地嘴唇相触,却都是手忙脚乱脸红心跳。

我想起两个人一起在学校附近买棉花糖,吃得津津有味还很怕丢人。

我想起他在我租的房子里乱翻cd,高兴得手舞足蹈呜呜乱叫。

我们最美好的回忆都留在厦门那个小岛上,我只愿此後的一切从未发生。

眼睛忽然胀得厉害,忍了一天的咸湿液体终於滴落下来。

感觉到环抱著我腰的双手越来越紧,我听见了亦晨怯怯地声音:秦朗,我们……我们回去好不好?”

拥有和放弃之间,我在转身注视他的那一瞬做出了决定。

厦门是几乎没有冬天的城市,每天都可以见到温暖的阳光。以前我讨厌它的平淡,如今我庆幸於它的安宁。

亦晨重新修完了他专业的最後一些课程,进了一家建筑事物所帮人做设计,偶尔跑到沈超的酒吧里弹弹吉它,也算自由自在。

他的腿已经完全康复,性格也一天天明媚起来,毕竟在这个只保留著快乐记忆的城市里,不愉快的东西总是能迅速淡去。

几年以後,父亲也把全部的产业搬至了厦门交给了我。毕竟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始终是他最疼惜的人──虽然那个时候我新婚不到三天就离家而去惹得他大发雷霆,但时间久了,或许他还是从母亲的嘴里知道了隐情,原谅了我。

我很用心的忙著事业,一晃又是好多年,也算做得有声有色──现在的我,不再是以前有钱有闲随时随地泡妹妹什麽都不要管的公子小开,我要让亦晨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再无烦忧。

有时候忙完回家,看到亦晨坐在灯下做他的设计,或是皱眉,或是微笑,觉得很是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