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韫坐正了,表示自己是个好听众,他感觉这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梁钦把头转到一边,闭着眼睛,“我小时候其实是个胖子。”
叶韫点了点头。
“我变成现在这样是偷喝奶粉喝的。那个时候的奶粉也跟现在不太一样,但是它味道好啊特别甜,也挺贵的。我妈就管着我,一次就给我冲一勺。我就总惦记着。”梁钦顿了顿继续说,“后来有一天我妈出门了,我就想那罐奶粉终于没人看着了。”
“你就喝了个爽,把胃烧坏了,变成现在的身材了。”叶韫终于得到了这个答案,觉得跟自己想象出来的差距比较大。
梁钦点了点头,表情不太自然。
叶韫抖了两下肩膀,刚要说话就听见他电话响,来电显示是那个打架子鼓的。
“怎么样!怎么样!有没有成功!”架子鼓的爆破音从话筒里传了出来。
叶韫抬眼皮看了梁钦一眼,默默去阳台打电话,“你能不能不这么闲?一大早上给我打电话就为了这事?”
“我这是关心你这个大龄单身汉!我多么艰难才抑制了好奇心,没半夜给你打电话怕你萎,你太不识好人心了!”架子鼓很生气,发出了暴躁的声音。
“是是是,谢谢你,我要走上一条艰难地追求之路了。”叶韫点头敷衍道。
第11章
如果将追求大法总结为四个字,那一定是投其所好。当然有一个前提是对方对你有一定的好感度。
叶韫想了想,觉得梁钦还是不讨厌自己的,虽然他一开始手欠有点黑历史,但是其他的表现还算是中等偏上的。
于是他每天都故意打扮的好看了那么一点,趁晚饭之后的那点时间在音乐广场唱歌求偶遇。这俗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追求一事万万不能操之过急,把人吓跑得不偿失。
梁钦偶尔坐在椅子上听两句跟他说两句话,偶尔在楼下转一圈直接回家。
就是再没抽风地跳那么两下舞,估计是闪腰闪怕了,伤筋动骨一百天。
梁钦心里也有点疑惑,他每天晚上出去溜达都穿着极为朴素的白色老头衫,下半身配膝盖以上大短裤外加人字拖,可谓是一丁点的吸引力都没有,叶韫唱歌的时候怎么就看他呢?
不过两个人是越来越熟悉了,相处模式就跟普通朋友一样。
“梁钦,咱们家那附近开了一家重庆火锅,晚上去不去?”叶韫坐在他店里面,给梁钦打电话。
梁钦坐在办公室,脑袋夹着手机,两只手摆弄电脑,“在哪啊?”
“音乐广场后面,走五分钟就到了。现在天都冷了,你别在家做你那些黑暗料理了成不?你喂猫,猫都不吃。”叶韫好声好气谆谆善诱,势必要把人拐到火锅店。
“行吧,几点?”
“五点吧,我开车接你去成不?”叶韫心想此事有谱,再接再厉。
梁钦转了转椅子,考虑了两秒钟随即一点头,“成。”
北方的夏天都短,春秋两季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转眼的时间,窗户上就都布满了冰凌花。
到了五点的时候,梁钦关了电脑,衣服也没换,套上他的毛呢大衣就出了门。
他头发不长,就是有两撮刘海,显得额头葱白。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