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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场上,有父亲正带着孩子打棒球,还有一只业余的球队在训练。

丹尼在球场边站着,把导盲杖收起来插到身后。

那儿有棒球落入手套的声音、击球的声音,有嚷嚷和大笑。丹尼想起十几年前,他们的爸爸也像这样带他和劳瑞来到棒球场。当时凡达森柯先生已经是个胖子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瘦过),他投球给他的其中一个儿子,在投球给他的这个儿子时,他要先数数,因为他的这个儿子看不见。

丹尼的击球比劳瑞有力。这源于他有不错的运动细胞,并且棒球是他最喜欢的运动——棒球场能听见击球声,能闻到草味。即使看不见,他也能够在与家人或者好朋友的游戏中扮演一个击球手或者投手。

不过丹尼没有参加过任何一场棒球比赛,无论是伙伴间的还是正式的。上垒对他而言是件困难的事,他看不见内场手和外场手中谁接到了球,他不知道他击完球上一垒后要不要继续跑(即使他能够凭记忆准确地跑到每个垒上)。

如果他看得见的话,他会是个优秀的游击手,他有着良好的跑动能力、速度和非常快的反应力。当然这一切如果要在棒球比赛中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在看得见的情况下。

他可以和别人上一所学校,但他没法成为一个能参加棒球比赛的人。

丹尼读书时,有时会因为新教室里的台阶把手里的书摔得到处都是。那儿当然也有喜欢捉弄他的学生,他们伸出脚绊倒他,让他觉得自己是个笨蛋。然而那毕竟不是多深的恶意(虽然丹尼在摔倒时很生气),他们只是觉得有趣而已,并且喜欢恶作剧和开玩笑——可能他是他们见过的第一个盲人。

毕业后,丹尼在一所盲校中教孩子们念书,他在那儿呆了两年多,直到学校搬去了城市的另一边。学校不提供老师住宿,而家人中也没有人能够送丹尼去那么远的地方上班。之后丹尼去了盲人中心,接待新来纽约的盲人,为他们登记信息,并更新之前的资料,再之后他还去过针对盲人的保护性工厂,在那里安排进度,处理日常事务……

但这些工作都不如他的第一份工作来得那么长久。

去年年底,凡达森柯太太生了一场病。丹尼辞去工作,去医院里照顾她。她的身体渐渐好了起来,而现在春天来到了,丹尼就快要接受脑部手术。

不是谁的生活都是励志片,丹尼不适合去政府工作,即使政府中有完全丧失视力的盲人负责重要的工作;他也不可能成为美国盲人基金会职业和技术信息库里所记载的核物理学家、教授、律师……

他早已成长到知道马特·默多克只是美漫角色而已。

丹尼是个普通人,一个26岁的普通人,他不会穿红色紧身衣在夜晚出现于城市顶端(纽约也没有什么地狱厨房),他成为不了超级英雄或者与之类似的任何人。

丹尼是个普通人,而普通人拥有更为普通的故事——他的哥哥等不及给他找个对象,他的妹妹为他选择据说“很时尚”的衣服,他的妈妈和爸爸在担心他的脑部手术,他自己站在这儿听别人打棒球。

击中棒球的声音传来,接着就是跑动和嚷嚷。如果丹尼能够看得见,他会发现球被击出的速度快到几乎看不见。他沉浸在击球和跑动的声音中。

奥利弗是被瑞兹舔醒的。他有了关于小狗湿漉漉的舌头的知觉,接着慢慢睁开眼睛。

时钟显示现在是下午三点,他发现他正睡在一大堆硬卡纸当中。他坐起来,揉揉脑袋。他忘记他是怎么睡着的了,他似乎正在折一个包装盒,接着他就睡着了。他们这次的客户来自欧洲,时差导致他们每天都以奇怪的作息在生活(其实只是一天不规则了之后,每天的作息都变得不规则,这于客户来自哪里无关)。

奥利弗站起来,眯着没睡醒的眼睛看向工作室。奈哲尔趴在电脑前面呼呼大睡,脑袋塞进圆状枕头里,唐恩像一具尸体似的,非常端正地躺在桌子上。

瑞兹很安静,它趴在地上看奥利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