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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重生到《狂傲仙魔途》里,而且原来的世界里的他十有八九已经翘辫子了,不如就在这里得过且过着吧。

来到一个修真的世界,平白得了一身还算不赖的功法和剑术,又是出身名门正派。他想出风头就能随时出风头,想缩头就能缩在苍穹山派清静峰上缩着头不问世事。有什么不好的。

无非就是找妹子稍微有点困难。

这种yy种马小说,但凡一个妹子,长得不磕碜,必然是男主的囊中之物。大家都懂的。

不过沈清秋要求真的不高,在这边混吃等死,颐养天年,他就心满意足了。反正跟他前生过的日子也没啥差别。

但是,只要有洛冰河在,他别说出风头了,只要他还留在这片原作者构造出的大陆上,就算隐居到再世外桃源的地方,洛冰河称霸以后,也有本事把他揪出来削成人棍。

重生到一本种马文就算了,为什么穿的不是主角?!

不是主角就算了,为什么要穿成必死于主角光环下的炮灰?!

炮灰就算了,为什么一定要穿到他已经把主角虐得死去活来、彻底得罪之后?!

“我不是不想抱男主大腿,可是谁让这男主他妈的是暗黑系。有仇必报千倍奉还的类型啊!”

沈清秋咒了一顿塑造出洛冰河这种暗黑系男主的向天打飞机菊苣:写种马你就好好写种马,标新立异个屁!

总之,只能先尽量多跟系统打交道,摸索出加分的门路,尽快升级,解冻ooc系统。

如果见势不好,到万不得已,他必须得另觅途径,寻求出路。

第一步,他打算四下探察一番,熟悉环境。

天宫十二峰,如同十二把天地锻造的险峻雄奇的巨剑,直冲云霄。

沈清秋所占据的清静峰不算最高,却是最清幽,绿浓荫雅,处处修竹。再加上沈清秋的弟子基本上每个人都要学点琴棋书画之类的东西,时不时就能飘来朗朗书声,或幽咽琴音,实乃古代文艺青年的上佳去处。完美地符合原著沈清秋这个装b份子的需求。

路遇几个弟子恭恭敬敬地向沈清秋问好,他琢磨着原装货的那个劲儿,一脸高冷,微微颔首,只管负手前行,倒也应付过去了,只在心里头疼今后该怎么把书中名字和现在活生生的人脸对上号。

而这些目前都不是沈清秋要解决的当务之急。他要自保,首先就要把原装货那一身功力和剑法都拾掇回来。

如果没记错,在洛冰河黑化之前,苍穹山派还会经历几次大的事变,什么魔界强敌入侵、仙盟大会,都少不得要他大展身手一番。若他只穿了个壳子,没有功力傍身,那就完蛋了!不要说走剧情,用不着主角出马,随便来个小妖小怪都能把他搞死!

沈清秋独自步入林中深处,确认四周无人,才把腰悬的佩剑取下,左手握剑鞘,右手持剑柄,缓缓拔出。

这把“修雅剑”是沈清秋年少成名时就佩在身边的,也算赫赫有名。剑光雪白清亮,而不刺眼,绝对的上上之品。原著描述,往武器中灌入自身灵气,剑身就会微微发光。

沈清秋正在想“灌入灵气”到底是个怎么的操作方式,就见手中长剑白莹莹的闪了起来。

看来,原主的功力和武技这种身体层面的东西都会一并继承。甚至不需要怎么刻意去记,自觉地就融会贯通了。

沈清秋想看看威力如何,随随便便往前一划。

谁知道这一划可吓死人,剑光炫目,仿佛瞬间一道闪电从他手里放出,逼得他闭了眼,再睁开时,就看见地面也跟雷劈了似的,被砍出一条深沟,道道纵横。

“卧槽……!!!”

沈清秋面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