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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严肃的人’,这是阿远对族长的第一印象。

“出发”古方挥挥手就带着部落勇士率先走向森林,剩余的人也没有浪费时间紧随其后。阿远他们这群人相对来说还是很弱,跟着部落走在第三的位置。

领头的是部落勇士,当然两个男猪脚都在其中,其后就是妇女然后再到阿远和阿娇这些半大的孩子,后面就是护卫的勇士。

夏末的天气依然灼热,只是走了几步路,汗水就落下来,阿远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的情况还算好,其他人特别是勇士,汗水早就沿着脸颊从胸膛流过,这可不是一般诱惑,可惜阿远前世就是个直男,这些诱惑就留给小受好好享受。

用干草编制的草鞋一脚脚踩在草丛中,阿远举目远望,发现原始的树木不是一般高大,就连最矮的一棵也有三米高,最高的一棵树的尖端早就没入云层不知所处了。阿远暗暗比量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发现他们在森林中就像是地球上的一只蚂蚁,渺小又不自量力。

大概走了半个时辰前面的队伍就停下来了,阿娇偷偷对阿远说:“我们到了平时的采集地方了,不过等会我们别再那边摘野果,咱们过去另一边,那里少人。”

阿远皱眉:“会不会很危险?”他可不敢低估原始森林的危险性。

“有点”阿娇犹豫了一会才开口,“阿远哥,我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其实是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我也没去过那里,但是这个地方早就采摘过了,剩下的东西并不多,如果我们留下来那么我们……”。阿娇剩下的话没有说完但是阿远却知道她的意思。

达达部落怎么说也有一千人,其中妇女和小孩就占了几百人,单靠一个地方的供应根本就不够充饥。在原书中如果没有小受清风的发现和帮助,达达部落在这个冬天过去后就会失去几百人。一想到作者大大书中写到的冬天是天寒地坼,风雪交加,阿远的脸色就开始变白,他没有多少犹豫就答应了。虽然之后男主就会发现了番薯,但是他却不可以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来充实自己。而且如果他不想抢男主光环,那么自己就必须制作光环。

“好,我跟你去,不过我们动静不要太大,一旦去了那里发现它离部落太远就必须离开。”阿远还想要自己这条小命,居安思危也是必然的,这里可是原始。

清风看看自己的兽皮袋撇嘴,他心里其实很鄙视原始文明的,毕竟习惯用塑料袋后看着这些装不了多少东西的兽皮袋就很不顺眼,把兽皮袋随便往地上一丢,惹来了旁边古凌的疑惑,“清风,你这干什么啊?”

“没事,我就是觉得这兽皮袋用着特别不好,刚好我有一种特别好用的装东西的篓子,我编给你看吧。”清风笑笑,随手摘来几根草藤开始编制草篓。

古羿皱眉看着清风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拿着草藤,面无表情的脸上紧紧绷着,漆黑的眼底闪着不耐烦的光芒,如果阿远在这里立刻就会认出这一幕就是小攻爱上小受的情节。

古凌瞥了一眼旁边精神紧绷的古羿无奈地叹气,清风确实做东西好吃,但是却不会看时机做事,在野外即使是在森林外围哪容得你有放松的时刻,即使想要编草篓也可以回部落再编,搓搓胳膊道:“清风啊,你看我们先去采摘野果?”

古石顿时就不高兴,他觉得古凌并不信任清风的话,立刻反驳:“阿凌,还是等清风先编好,这样我们也可以多带点东西回去。”

清风也觉得自己不被信任,眼圈一红,手上的动作一停,哽咽道:“我很快就好,你们……要不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