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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莫兰带着四五个兄弟,一群人高马大的青壮年吵吵嚷嚷的进门,手里还随身带着刀、具,枪、支的时候,酒吧中负责看场子的老板十分淡定,甚至还能笑嘻嘻的招呼莫兰,并且顺道安抚那些正正经经来找乐子的客人们,一遍又一遍的告诉他们不要害怕,没有发生什么斗殴事件,这个时间的店铺是最安全的,不会发生任何不美好的事情,大家尽可以尽情的享受一个美妙的夜晚。

“他说的倒也没错,”一个高大的壮汉跟在莫兰身后,与同伴小声嘀咕,“鉴于詹姆斯手下的二号心腹莫兰出现在这家店铺,这个时间的店铺的确是最安全的,因为整个伦敦都不会有那么不长眼的人,来这里闹事。”

“你可别瞎说,”另一个强壮的肌肉男打断壮汉的话,“每次你一开口说话,保管就没什么好事。”

酒吧虽然作为詹姆斯集团手下消遣的一个据点,但总体而言,它还是一个酒吧,而且是一个在伦敦十分出名的营业酒吧,所以不少旅客慕名而来,这些客人第一次见到莫兰以及莫兰的手下,慌愣是在所难免的。

不过,酒吧老板的安抚十分到位,再加上莫兰他们也的确没打算干什么残暴的事情,因而过了没多久,这些第一次见到莫兰以及他的手下的人,就都淡定的转过头去,各自寻找各自的美妙与浪漫了。

当然,这家酒吧的客人并不都是那种的慕名而来的旅客,在今天,更多的还是酒吧的常客,这些常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不论男女,都是莫兰的铁杆粉丝。

詹姆斯集团有两个神话,一个是詹姆斯,毋庸置疑的,这个人从流浪儿童一跃成为英格兰地下三巨头,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彰显着神奇,这个就不需要多说了;另一个就是莫兰,与詹姆斯恰恰相反,莫兰的父亲是一个男爵,莫兰属于典型的叛逆期少年,他因为不满自己父亲花天酒地的生活,在很小的时候就自己闯入社会,误打误撞认识了詹姆斯,当时的詹姆斯已经小有名气,莫兰琢磨詹姆斯日后应该能成就一番大事,于是跟詹姆斯一拍即合,着手打下自己的事业。

简而言之,如果说詹姆斯是一个成年人的励志故事,那么莫兰就是一个叛逆期青少年的中二故事。

中二少年很多,偏偏只有莫兰一个做出了成绩。

但是无论如何,从贵族的背景,到现在一呼百应的地位;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离家出走,在偌大的伦敦里闯荡,最终闯出了现在的成就,这是很多贵族少男少女们梦寐以求的事情,天知道,长期庇护在祖辈父辈的羽翼下的他们,是多么的希望能够像莫兰一样,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

在众多中二期少年少女心中,莫兰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不少有身份有地位的中二期少男少女群体中,莫兰甚至比詹姆斯还要受追捧。

不得不说,莫兰的粉丝群比詹姆斯的粉丝群能闹腾。

当然,这也与莫兰至今仍是少年心性有关,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是的,莫兰现在只有二十五岁,别看他跟着詹姆斯一起打拼了十多年,莫兰现在只有二十五岁,二十五岁的青年正是喜欢热闹的年纪,莫兰对他的这些铁杆小粉丝们不加约束,这些中二期少男少女们,自然就更不会自己约束自己。

见到莫兰,整个酒吧都沸腾起来,大家开始尖叫起来,有不少客人匆匆站起身来,不管被带倒在地的椅子,彼此拥挤着,拼了命的凑到前头,跟莫兰要签名。

“您需要小弟吗?特别能挨打的那种……”

“您需要暖床的吗?肢体特别柔软的那种……”

“您需要开瓶盖的小弟吗?口(da)活(ma)特别好的那种……”

……

莫兰铁着一张脸,推开拥挤的人群,天知道,他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迷弟,看在耶稣的份上,他比较喜欢身体柔软的女性。

莫兰的出现,带起了全场的骚动,这个詹姆斯手下的第一打手,原本也是贵族出身,只不过到了他这里,已经没有了爵位,但他从小受到的,仍旧是老式的贵族教育,举手投足间,全是贵族公子的做派,这在苏格兰三巨头中是很少见的。

☆、第29章论挑事的重要性

克莱集团虽然打着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