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20(2 / 2)

奉天往事 夏隙 1810 字 3个月前

☆、第一百九十三章

整整一宿,刘国卿变身八爪鱼,我算是明白安喜睡觉的姿势随谁了。刘国卿体型大,所以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像是被蛇缠上的猎物,大气不敢喘,小气喘不上。

待天光乍泄,刘国卿吸吸鼻子,埋进我的脖颈,瓮声瓮气道:“别睁眼睛,听我说,”他深呼吸,嘴巴贴上我的耳垂,声线清晰道,“照顾好自己,药材的事儿交给我,别硬跟横沟抬杠,一定要多顾着自己些,等药材到了,也好调养。”

特殊时期,药品奇缺,他又得谨言慎行,夹好尾巴,不可作大风浪,因此并不看好他的信誓旦旦。他细软的发丝垂落到鼻尖,害我打了个喷嚏。我揉着鼻子,撇开身上的长手长脚,翻身下床。刘国卿跟条大狗似的,立刻也跟了上来,还不停地问:“你要干啥?”

将前额凌乱挡害的头发往后一拢,我拿出纸笔,草草写了几句话,不等刘国卿看见,就折了起来,塞进信封里,封口后又在封面上竖着写下:致依宁

刘国卿一眨眼,眼皮子底下便出现了我的手,我说道:“把这封信交给依宁。”

“什么时候给?”

“看你方便,记着给她就成。”

他犹豫道:“还有什么要给的,我一并送去……你不给你太太捎个信儿?”

我搓了把脸,没有答话。我是一个懦弱的丈夫,一个不合格的父亲,我哪还有脸面对我的太太?

沉默在我们之间肆虐。半晌,我突兀地改口道:“我改主意了,你今天务必把信送到,你亲自去,不然我怕会吓着她们。”

刘国卿几乎是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我就吓不到她们了吗?”

我回答不了,前一刻我还让他与我家划清界限,这一刻又将他拉回身边,自相矛盾得简直不是我的作为。

他抽走我手中的信,珍而重之地抚平因思虑而手重捏出的皱痕,拉过我道:“别想了,再睡会儿吧。”

我躺上了床,刘国卿却去做早饭。他热了两穗苞米,煮了糊涂粥,拿出咸菜和用醋泡好的黑豆。见时候不早,我换上外出的衣服,坐到餐桌前,胡乱地吃了几口便吃不下了。

刘国卿有一搭没一搭地捧着碗,没见他喝,倒是眼球在眼眶里上下徘徊。我把咸菜碟往他那边推了推,顺手护住黑豆——酸溜溜的多好吃,才不给他!

他说道:“我吃饱了,你再吃点儿?”

我摆摆手,站起身看了眼时钟。刘国卿道:“这身衣服看你穿好久了,既然是去谈判,就穿正式些吧。”

还是那句话——特殊时期,药品缺、衣服缺、啥啥都缺——我挺爱臭美的,被他这般说了,面子上十分不好看。要我还是大少爷、大老爷的条件,每天不收拾个油光水滑,都出不了门。狼狈不过这几年,他竟还嫌弃上了!

我沉下脸道:“你觉着是你回大北关给我取新衣服合适,还是我自个儿回去?”

他板起脸,肩膀止不住地抽动,眼里泻出笑意之前,他背过身去,口中絮絮叨叨:“诶,没钱给媳妇儿买新衣服,媳妇儿不乐意了……”

我实在不知道该摆出怎样的表情,只知骂他一句:“你有病啊?”

他露齿粲然,招呼我进屋,打开衣柜拿出一件崭新的风衣抛过来,眼中闪着得意的光斑,环抱双臂,靠着柜门道:“试试这个。”

展开细细一看,这件风衣残留着军装的款式,中长及膝,浓郁的蜂蜜颜色,的确好看。可时下八月,正值夏季,再着风衣不免闷热。我拧紧眉头,越发觉得他病的不轻,便要递回去。他却没接,又找出一件熨烫过的白衬衣,板板正正地套我身上,柔韧悬垂,是好料子。

我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