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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往事 夏隙 1867 字 3个月前

还理了理头发,十足的体面。

“我可不想死在那帮杂碎手里。”

“我不能杀你。”我说。

“再不动手,一会儿你也脱不了身了。”

我面无表情盯了她片刻,然后举起了枪。

我不想杀人,所以枪里从不装子弹。

他那么爱你!他那么爱你!!你又为何要逼我?如果你恨,大可以一枪打进老子的心脏,如今你却、你却是捅老子的软刀子,待我苟延残喘爬回家,那时候……我该如何面对他!!

……他又会如何对我呢?

脚步声越来越清晰。

枪声响起。

冯虚的胸前炸开了血花,顺势掉进了后面的大坑。打开手电只往里看一眼,便吐了出来。

里面密密麻麻的,尸骨累累,反射着白惨惨的光。

终于知道一路走来,空气中那股子莫名其妙的味道是什么了,那是血和腐肉的气味!

我抓着枪,摸出打火机,搜罗起一根树枝和成堆的枯叶,待点燃了,丢进坑里,几乎是瞬间,坑里升腾起冲天大火!

在大火的映衬下,我连滚带爬,落荒而逃。

这一天,是一九四零年,十月一日。

作者有话要说:为老一点蜡,为冯虚献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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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思绪混沌,天旋地转,脑海混乱不堪,一会儿是冯虚的诀别之语,一会儿又是刘国卿的一颦一笑,最后都被一场火红焚尽成灰。

身形踉跄,却是一步一个脚印踩得瓷实,两条腿灌了铅似的,愣生生在天色将明之际走回了愚园路。

老子一屁股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狠狠又愤愤一拳砸向地面,石头做的台阶毫发无伤,反倒是手砸出了血。

肚子隐隐作痛,我慢腾腾爬起来,一路扶着门框、墙壁回到卧室,双腿再不能承立,倒在床上,双眼发直,眼睁睁看着太阳从东边升起。

及至晌午,腹痛如绞,褪下裤子,坐上马桶,却见内裤上血迹斑驳。

怔然片刻,方慢吞吞的,从里到外换了新衣裳,又翻出从家里带来的安胎药剂,就着凉水灌下。

从喉头到胃里冰凉凉一片,神智却清醒了。

冯虚啊冯虚,你扣在老子脑袋上这么大一屎盆子,自己却两手空空,一死落得个干净,脏了我的手不说,你也脏了刘国卿的心!

缓缓吐出口气,收敛起多余的情绪,脑筋缓缓转动。临别前,她并未告知我名单藏匿之处,只交给了我刘国卿送她的翡翠戒指,拿来戒指左翻右看,仔仔细细研究了一番,果然暗藏玄机:那顶头大的翡翠可以拆卸下来,里面是中空的,果不其然藏着一张字条,上书了详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