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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栽在你手里了啊!”

她大言不惭点头,在纸上写了两个字,“温诗”。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道:“名字不错,就是听上去像是叫我去背诗一样。我自己学书,平生最讨厌背诗这一事。”

“那改改改!”她不想因为一个名字就让他讨厌自己,不喜欢就换。

“而且啊,这名字听着想是喝露水长大的仙女儿一样,没什么人气儿,不喜欢。”

她心里头“哈哈”笑笑,自己还真是喝露水长大的,不过不是小仙女儿就是了。

两个人笑笑闹闹,取个名字能高兴成这样真的是让人不能懂。

她叫张榆祁,他叫杨奉槐,一人一棵树,倒是刚刚好。

张榆祁很喜欢这个新名字,是那种想要一直用下去的感觉,毕竟是他取的。她看着他总有种莫名动心的感觉。他说要她跟自己姓杨,被她拒绝了,说是跟你一个姓,那不就是兄妹了?

她想跟他在一起,却不是这种关系。

她自认这些东西还是蛮懂的,她知道“成亲”这种事情,她只是在担心,自己有无穷无尽的生命,杨奉槐只是一个人类,他的一生只是自己漫长时间里相当小的一段,要是他死了,自己会哭到死吧。

明明只是寻常的一见钟情,却扰得她心绪不宁。

这一晚上她住在他的家里,她睡在床上,周围都是他的气息,他是个普通的农民,养了两头牛;喜欢钓鱼,却总是钓着钓着睡过去;家里头有文房四宝还有许多书,却因为此事而与自己的亲人断绝关系。

她躺在他的房间里,环视四周,是她推理出来的一切。

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忽然有些让人心疼。

她起来去看看他在干嘛,却见他取了一床草席,铺在院子里那颗大槐树下,一床薄被搭在身上,被夜里的露水打湿了,摸着有点冷。

她不像这身体的原主人一样柔柔弱弱的,实在看不下去,便把他抱了起来,放回他自己的床铺上。

想了想还是留封书信离开,自己不能留恋一个人类,没什么好爱的,还没爱他几年,死了自己还能伤心好几年,不值得。

披着将退的夜色,那启明星还挂着。初春的天气还是冷的,却没有她心冷。

她的初恋还未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好后悔没有同他道声别再离开。

走在路上,她还在频频回头看,幻想着他说不定会出来挽留自己。可是想想,人家根本不知道自己走了,萍水之交,不值得如此留恋。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好喜欢《东风志》那句“回眸一眼就心动”,啊啊啊好喜欢。

小剧场

张:你不喜欢背诗啊,可是我还会写……可能写得还不错……

杨: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