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上本子,静静地笑了。他问我,为何要把他送我的耳坠只带在了右耳。我说,那是mr.right的意思。我问他,又为什么他要带在左耳呢?他说,左边,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凌凌,该回家了。”多少年过去了,每每看到他的脸孔,我依然会心跳加速。向他伸出手,我看着他。“拉我起来,郁流。”手,交握在一起,十指紧扣。我找到了和我共度一生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