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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戴着眼镜的样子还是看起来很干净。身上的衣服并不昂贵,但是还算整齐,看见辛健和付志的时候甚至还问好了一句检察官同志好,让付志几不可见的笑了笑。

问题还是重复了很多遍的问题,赵孙最后一次翻供的口供有记录,在他复述经过辛健核对的时候,出入不大。

“那把刀你最初不是说扔下高架桥了?”

辛健问到凶器的时候赵孙脸色很苍白,他抬起头看着两个人:“我没抢劫,更没杀人,刀被扔了是我之前害怕被打,所以胡乱说的。”

“你说讯问你的警察打过你,打在什么部位,什么时间打的?”

“打在我腹部,就在我刚被抓捕的时候。”

赵孙拉了一下上衣,比划着大概位置,辛健皱了皱眉:“那你之前为什么不说。”

“我……我不敢。”赵孙哽咽了一下,一脸的不安。

公安局在大部分眼里都是个很有压力的地方,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出入其中总归不是太舒服,何况他是被带着手铐押进去的,心态可想而知。

“那打你的警察叫什么你知道么?”

“孟军。”

付志抬头看了赵孙一眼:“既然之前怕,为什么现在又说了?”

他在讯问的过程中不常开口,所以他问完,辛健也转头看了他一眼。

赵孙显然料到了他会这么问,他推了一下眼镜:“因为我想通了,我不能坐牢。”

他的资料上并没有家庭,职业上也是没有固定职业,平时就是替人打打杂工,但是也做不太长,文化水平不高,暂时住在城东的一家合租宿舍,舍友对他没什么太深的印象,就是不爱说话,早出晚归。

“检察官同志,我没有杀人,那天是有个人突然开车停在我面前,问我两千块买辆车我要不要,我当时觉得天上掉馅饼,试了一下觉得不错就买了,钱还是我去取款机上提的。”

“两千块买辆车,你不怕是诈骗?”

“想过,但是那人说当时就给车……”

说穿了就是投机。

辛健敛了下视线,扫阅着手上的卷宗口供。

这实在是一个可信性不高的故事,巧合的因素太多,以至于很难让人去相信,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故事的可信性不高,反而显得赵孙说的话有种诡异的说服力。

所有的细节因为陈述的模糊化都看似不合理实际无懈可击,一件事情被复杂化和简单化有时候都只是思考的角度不同,赵孙翻供之后所说的事情跟之前的供词全部背道而驰,但一样是一个过程,区别在于之前的是个嫌疑人的供述,之后变成了一个目击者的证词。

“你当时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我等朋友。”

“名字,地址,联系方式。”辛健发觉在卷宗上并没有这个人的记录。

“康凯,xx园小区41号7楼702,手机是……”

赵孙报的很利索,没有片刻的停顿。

辛健当时看了旁边的付志一眼,发觉后者在记录的时候,在地址的下面划了一道横线。

当时,他们两个想到的大概是同一个问题。

关于这个人,孟军和吴刚到底是没有查,还是没有查到。

卷宗里为什么没有资料。

关于辛健和付志的这个疑问,后来吴刚解释了。

他的说法是赵孙之前一直没有提供详细的地址和姓名,换言之,他之前所供述的供词中,他所等的这个人,根本不存在。

但是康凯这个人,辛健却找到了。

赵孙留的手机一打就通了,在听到辛健大概陈述了事实之后,很肯定的回复道:“嗯,那天是我要给赵孙一个东西,让他在那里等我的。”

“你跟赵孙是什么关系?”

“普通朋友,我认识他舍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