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1 / 2)

('当放缓语调时,又有种独特的温柔,属于引人入胜的声线,很招声控的人喜欢。

听他念诗,不仅缓解心情,也是一种享受。

“真的好听吗?”乔予白却是不大信。

他爱好比较偏门,喜欢的都是一些不出名的小众诗歌。

身边的朋友不喜欢听他念诗,也有没听过这些诗歌,以为他在随口胡编糊弄人的原因。

“好听。”林琛重重点头,给予最高评价,“我很喜欢、听你念诗。”

“你喜欢?”乔予白激动到有些坐不住了,“你真的喜欢吗?不是在说客套话?”

活了快三十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认可他的冷门爱好。

乔予白不禁有种伯牙遇到子期的兴奋感。

人是情绪化的动物。

难得找到认同感,乔予白对林琛,不自觉得想要亲近。

“真的、喜欢。”林琛不能理解乔予白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这么激动,因为不适应这突来的热情,缩着肩膀往车门躲去。

“那你……”乔予白正准备跟林琛分享一下喜欢的诗歌,看到他的防备姿态,意识到自己太过忘情,忙坐好拉开两人的距离,“不好意思,我这个人有时候很容易上头,忘记顾及别人的感受,你别见怪。”

说完,乔予白想起来面前腼腆敏感的少年,是侄子的同学,自己却一点长辈的模样都没有,顿觉无比汗颜。

“那个……”乔予白不自在地轻咳一声,眼神闪躲不敢去看林琛,“你想好要吃什么了吗?”

林琛早忘了这茬儿,由于实在想不起来之前定的哪家餐厅,乖巧道:“你……您定吧。”

“干嘛突然用敬语?”此时的乔予白,已经将林琛归类为知音,哪里愿意听他用词恭敬,“其实我大不了你几岁,你在我面前说话就随意一点,不要有什么顾忌。”

“……好。”

“你也别学其他同学喊我‘小叔叔’,每听一次我都觉得惭愧,辈分大就是这点不好。”说着,乔予白突然心血来潮,笑眯眯地怂恿,“你可以喊我予白哥。”

“!!!”林琛吓了一跳。

这不是平白长乔文轩一辈么?

林琛赶忙摇头:“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