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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不离 况汕 1951 字 3个月前

《红尘不离》况汕

文案:

徐明明喂猫的时候,把发烧的风豆接回家了。风豆发现徐明明这个怪人也有几天了,加上没地方住、发烧,也就顺从地跟着他回去了。

原名:《红尘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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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徐)眼熟了,少爷?

我叫徐明明,是一个年纪正当时的大好青年。今年我25岁,来到这个节奏颇快的城市已经3年了。我在一家印刷厂里工作,不过因为合同快到期了,我也在考虑要不要换一下工作。

作为一个单身男人,换工作和搬家其实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

不过,我却不想就那么快换工作、搬家。

因为在这儿附近几站路远的一个公园里有一群我平时照顾着的小猫咪和小猫仔们。

3年,不,2年半的照顾吧。

自从2年半前的一次出去奇遇发现了那个树木葱郁的公园以来,我就喜欢到那里去转转了。

总觉得有种接近文艺的又接近自然的那种幽静的感觉,我喜欢那种可能吸引别人注目的感觉以及待在树木中可以把自己隐藏起来的自在感。

直到有一次我坐在树下的时候,听到了手边传来的咀嚼声。

我那时低头一看,就看见了一只灰扑扑的小白猫正在努力吃着我手边的掉落了被我捡起的一块小薯片。

我当时就不觉一笑。这个小白猫真的是蛮机灵的啊!竟然就在这里,我坐的这个浓郁的树林下,我被一只小猫找到了!

我不信因缘,但是我还是特别注重这些可能出现的意外的美好。

后来几次,我还是根据当时的心情在树林里找了几个座位随意坐了。不过,遇见那只小白猫的位子,我总是会把它们中的至少一个放在视线里。

当我发现我已经把自己放到了树林边缘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要好好养那几只猫了。

是的,几只。随着我一天天,一次次地撒薯片,猫咪的数量也在增加着。

然后,我就觉得这些小家伙还是需要我每天晚上给它们喂一些食的。

这一喂啊就是2年多。

这天,傍晚6点多,我背着一个包就到了公园里。我到公园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公园里的一个大的宽阔地那里找一群大爷大妈聊天唠嗑。

知道了附近的农盛市场的大白菜又降价了、壹昕超市的牛奶比贰黎超市的价格便宜、这里跳舞的那个史阿姨得了一个孙女,每天都笑得特开心……我和大爷大妈们说完话,看着他们也已经准备跳第三次的广场舞了,我就和他们道别,背着包往一边的树林里走。

我这包里背的就是几个廉价的猫粮罐头。我喂猫的法子还是最初的那一套,自己坐着,然后把吃的放一边,任那几只小猫自己来吃。

今天当我走到我的3号位的时候就远远地发现我今天要坐的7号位上已经有了一个人的样子了。

我是按照一定的规律喂猫的。

这一溜的树木下的小石头墩子们被我分成了10个部分,我一共有九个蹲点喂猫的地点。一个月我就可以来回喂3趟了。

今天我要坐的正好是7号位。

走到了5号以后,我才发现那里的那个人是在仰躺着睡觉的,脸上还盖着一本杂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