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2 / 2)

剑南节度使张敬忠素性爱才,听说王昌龄等几位顶尖诗家来到成都,不仅亲自批下文书,令王昌龄的搜书计划更加顺畅,又邀我们住到他宅中,更设宴相请。

席间他笑道:“当年读到王十三郎‘拔剑已断天骄臂,归鞍共饮月支头’的句子,只觉慷慨壮烈,心下起敬,又得知王十三郎作此诗时只有二十一岁……真是后生可畏。”

此时的大唐高官讲究“出将入相”,张敬忠是监察御史起家,入了朔方军幕,后来历领平卢节度使、河西节度使等使职,辗转主管数地军政,历经军幕风霜锤炼。如今他已近耳顺之年,挟一方节度之威,容止间却不失文气,令人一见便生好感。

王维笑道:“未如节帅‘五原春色旧来迟,二月垂杨未挂丝,即今河畔冰开日,正是长安花落时’。维从前听到伶人歌唱节帅此诗,虽感朔方天寒地冻之苦,却也心生艳羡,很想到军幕中经历一番。男子的功名,正应向马上取得。”

在他们身边久了,诗人之间的互相吹捧,我已听得腻了,当下只是默默喝酒,却越听越觉不对:张敬忠放着此行的中心人物、比王维更有诗名的王昌龄不问,却一直问王维的家事经历、性情癖好,且越问越是高兴似的。我缓度其意,心情逐渐沉重。

到了从武侯祠回来的那日下午,那只靴子终于掉了下来。小院的粉墙上题了一首诗,墨迹淋漓,笔力俊爽开张:

“时节易兮芳春,鸣碧柯兮鸟迁。薰风起兮南圃,步庭阴兮午圆。蝴蝶来兮翩飞,感岁华兮闻蝉。积愁思兮永昼,及深宵兮未眠。倚栏杆兮望月,何皎皎兮澄鲜。分明光兮四海,决浮云兮经天。渺河汉兮西运,与北斗兮周旋。彼冰肌兮桂魄,表万物兮清妍。举金樽兮可掇,忽绝远兮孤悬。伤高洁兮难近,恨余情兮不传。”[1]

这诗深得魏晋之风,甚是清冽,借对皎皎明月的倾慕,表达自己对心爱男子的思念与情意。“伤高洁兮难近,恨余情兮不传。”我反复咀嚼这两句,“这是谁写的?”

崔颢有意无意地看了王维一眼,轻声笑道:“张家五娘子写的罢。”

张家五娘子,就是张敬忠的女儿了,我不意外。王维的表情也很平静,平静得甚至有点刺眼。想来,女郎家的示爱,对他来说应该是很寻常的事罢。我笑了笑,径自进屋去了。

南方的蚊虫比北方凶恶,武侯祠所处的地方又是“锦官城外柏森森”,草木多,蚊虫亦多。当晚我手上起了两块红肿,找了半天药,才想起药膏被崔颢拿走了。我不大习惯支使婢女,便自己出了房门去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