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简:
你还好吗?雪迟最近很想念你,我们商量在你的忌辰回旧金山探望。
这是我们搬来瑞士的第四年,一切都很顺利。这里很漂亮,距离阿尔卑斯山不到两个小时的车程,空气很好,人少,广场上的鸽子有时候都比人多。我们有时候会在阿里纳亚*的广场前看落日,然后在旁边一家清水煮羔羊肉的小餐厅吃晚饭。雪迟在海边住习惯了,他对山脉和山居生活很好奇,有时候周末我们去看阿尔卑斯山。我们在那里购置了一间小屋,周末的晚上在那里过夜。炭火烧得很旺盛,在暖和的屋子里面欣赏外面的雪景,是一项不错的享受。雪迟对山民自酿的黑啤酒非常喜欢——他这些年养成了不少坏习惯,抽烟喝酒样样精通——请原谅你的孩子吧,他在前半生很少这样放纵自己享受生活,在我看来偶尔的享乐并不是坏事,只要他能开心就好。
雪迟还是坚持做外科医生,他现在在日内瓦一家私人诊所供职。这里没有在美国压力那么大,手术不多,有时候一个星期进手术室的次数五根手指头就能数的过来。他向我抱怨医生如果不辛苦压力不够大的话,技艺就会生疏,他现在连羊都要亲手解剖。
说到羊,这件事大概你会有兴趣知道,你的孩子在这件事上让我啼笑谐非。他有一天带回来了一只羔羊,信誓旦旦地说要圈养它,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molly。我以为他只是想要豢养宠物,于是我答应了。我们给molly添置了专属于它的木屋和日用品,它刚来家里的时候才不到五磅,六个月后就变成了一只一百二十磅的绵羊。雪迟每个星期都给它洗澡,我不得不抱怨一句,我实在不喜欢那只羊身上的味道,如果不是他喜欢,我大概很早就会处理掉它。
等到molly一岁生日的那天,雪迟让我杀了它,用来烹食,我很惊讶。
你的孩子是这样解释的——
“我怕你这段时间没有杀人太无聊了,姑且杀一只羊解解闷吧。你也养了它这么长时间了,总有些感情吧?就把它当做个人一样杀了吧。”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在这样的情况下杀一只羊。亲爱的简,有时候我很不确定自己完全理解雪迟到底在想些什么,他为什么会认为我能将一只羊当做一个人一样屠戮?
当然我最后没有杀了molly,它被送到了阿尔卑斯山下的一处农场。雪迟很喜欢那个农场,农场主偶尔邀请我们去吃晚饭,雪迟向他学习了怎么宰杀羊,他现在能将一只羊的所有骨头剥离出来但不破坏羊的整体形状,这叫他的那些农场朋友们大开眼界。相比之下他的厨艺有所长进,这大概是杀羊事件后于我而言仅有的一点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