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乌 第131节(1 / 2)

金乌 江南梅萼 3289 字 5个月前

“小曦,重光。”他笑着跟两人打招呼。

重光冲他点了点头。

朝曦道:“你好了?身体完全恢复了吗?”

决云伸展双臂,在两人面前转了个圈,又表演个凌空后翻,道:“完全没事了,好得不得了。”

“那就好。你来得正好,不日就到我与神后的约战之期了,我们之间的主仆契约……”

决云打断她道:“我就是为这事来的。决战在即,不论是你还是我,都没必要为了解开主仆契约浪费灵力。”

“可是万一我死了,有主仆契约在,你也会死的。”朝曦道。

“就算没有主仆契约,你死了,你觉得我就会后退,逃避,找个角落躲起来然后苟活下去吗?”决云问。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想你做出无谓的牺牲。”

“什么叫无谓的牺牲呢?你若能赢,你就不会死。你若输了,就算我没死,我也会继续抗争到底,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所以,有没有这份主仆契约,对我来说都没差别。不要再纠结这件事了,我好不容易重获新生,你们不得弄桌酒菜为我庆贺庆贺?”决云爽朗道。

重光拍了下他的肩,道:“应该的。”他下去找刑秀准备酒席。

剩下朝曦与决云两两相对,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沉默良久,两鸟同时开口。

朝曦:“对不……”

决云:“我……”

两鸟一愣,决云笑道:“我先说吧。”

他向来是闲不住的性子,说话也要先摘一片树叶在手指间倒腾来倒腾去。

“小时候,因为羽毛的颜色和族隼们不一样,所以每次和伙伴们一起出去捕猎时,我总会因为急于表现而惊动猎物,时间长了,伙伴们对我难免有所怨言。当时我并未意识到真正的问题所在,反而把原因都归结在我那一身白毛上。我跟你说族隼们都因为我是白毛而排斥我,事实上就像我爹临终时跟我说的那样,全族最在意我那一身白毛的,不是别隼,就是我自己。

“你是第一只夸赞我白毛好看的鸟,从那时候起我就对你有好感了。你向我诉说你杂毛的困扰,让我觉得好像找到了同病相怜的知己,而你又不似我一般愤世嫉俗,和你在一起时,我总是很容易忘记那些让我不快的事,沉浸到你小小的喜悦中去。

“我很留恋这种感觉,包括后面一直说想跟你做伴侣,也是为了想要永远地留住这种感觉。我是只糊涂的鸟,我不知道因为想要留住这种感觉所以想要留住你算不算真正的喜欢你?我也不知道为了想要留你在身边,就去嫉妒可能抢走你的玄度甚至重光,算不算是真正的喜欢你?”

他低头看着指间被他折了几折,已经看不出原貌的树叶,继续道:“我就在这样的困惑中遇到了温谨。温谨诚然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东西,但是他让我明白了一件事。不管我对你的喜欢是真诚的还是自私的,我的这份感情都没有交付给错的对象。小曦你很好,你值得被爱。我能认识到这一点,旁人自然也能。争不过旁人,那是我自己不够好,与谁都无关。”

决云弹开那片树叶,以一种全然放松的神态看着朝曦笑道:“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玄度,如果有机会,你能代我向他道歉吗?刺他那一刀,没有别的借口,就是因为我嫉妒他,藉机发泄而已。不过同为男人,我想他应该是可以理解我当时的心情的。”

朝曦侧过头去擦了下眼泪,垂眸道:“我会争取活下来的,你也是。要道歉,你自己找他道歉去。”

决云道:“知道啦知道啦,真是今时不同往日,就拜托你这一点点小事都推三阻四的,真小气。”他伸手弹了下朝曦的脑门,占了多大的便宜般大笑着溜了,就如他们都还是幼崽时,他常做的那样。

酒宴过后,决云连夜赶回甘枣山去了。

朝曦正要去修炼,刑秀过来道:“乌神,无赦来了。”朝曦倏然转身,顿了顿,问:“在哪儿?”

“山下。”

片刻之后,无赦听到鸟翼扑棱的声音,转身一瞧,正瞧见朝曦在他面前化作人形,忍不住笑道:“这么客气,亲自到山脚下来迎我?”

朝曦打量他,月光下,他华冠锦袍,盛气凌人,已有上位者的气势。

想问他魔神与玄度之事,又怕陷入他彀中,扰乱战前心绪,朝曦强忍着没问,稍稍侧过身去道:“找我何事?”

“这般绝情,怎么说咱们也算老相识了,我不远千里来寻你,你竟连一句寒暄都不肯给我?”

朝曦瞥他一眼,道:“明知我不吃你这一套,又何必惺惺作态白费功夫?”

无赦无奈,道:“你还真是油盐不进。”

他拿出一只褐色的只有拇指长短的骨瓶,递给朝曦道:“此时来找你,不为别的,只为给你此物。”

朝曦不接,只问:“此乃何物?”

无赦道:“秽河之水。”

朝曦倒是听说过秽河,师父说过,玄度为了保护她,将他母亲尸身化作的离火心玉扔进了秽河之中。

“世间各族在神族的有意引导下,都认为魔族是十恶不赦的种族,这种偏见在各族中由来已久,神鸟族自然也不例外,我能理解。但在长嬴晋升火神一事上,我想我们的立场应该是相同的。以她性情之偏执暴戾,一旦她成为真神,那将是世间所有种族都要面对的灭顶之灾。我知道你有必死的决心,但我希望你能明白,以长嬴的能力,要把你弄成半死不活、有意识却没有行动力的状态来进行祭祀并非不可能,所以,你需要这个。在形势无法扭转却又没到最糟糕的地步时,喝下秽河之水,她就没有办法再拿你祭祀了。”无赦道。

朝曦从他手中接过骨瓶,打开盖子,秽河之水的秽恶气息令人毛骨悚然。

“多谢。”她收起骨瓶。

无赦望着她,道:“最好不要走到那一步,你知道,我也是很舍不得让你去死的。”

“管好你自己吧。”朝曦转身化作乌鸦飞回金乌山。

她走后不久,刑秀来了。

“接下来,该算一算咱俩之间的账了。”无赦道。

刑秀低头不语。

无赦绕着她转了一圈,停在她面前问道:“所以你们女人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生物?有些连装都懒得装,有些,却又能装得天衣无缝?”

刑秀道:“我没有装。”

“哦?你没有装?那你解释一下,你喜欢我多年,为何为了一个认识不过才几个月的大日金乌背叛我?难道你们的血脉中真有对她不可抗拒的亲和力不成?”

刑秀低着头道:“当初以血脉为借口来投奔她,虽然是听从你的指示设局而已,可是过来之后,整个乌族都很喜欢这种可以自由自在晒太阳的感觉,他们是真心喜欢他们的新家,喜欢现如今的生活,从心里尊敬给予他们这种生活的大日金乌。我以前仰慕你,至今依然仰慕你,我希望你能赢,希望你能永远地赢下去,可这只是我的个人意志。作为一族之长,我不能让我的个人意志凌驾于他们的集体意志之上,否则,我就不配做他们的族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