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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色 疯子三三 1791 字 9个月前

至没有回头看她一眼,“我不想看见你,滚。”

程楠以为,这么久再见心应该不会痛了,可是只是这么注视着他的背影她的心已经疼得好像要爆裂开一样。

她静静站在原地看着他摔上门,一直饱含期待的内心渐渐空了一块,好像泄气的皮球一样越来越瘪,最后好像连原来的那一丝希望也一并烟消云散了。

是她的错,她被鬼迷了心窍。

她和简东煜的爱情其实一开始就是她先招惹对方的,简东煜在他们的大学里很出名,这样英俊的男孩子成了寝室女孩卧谈的谈资。

那时候程楠就和何夕铮很要好了,何夕铮比她小三岁,却从小就跟小尾巴一样爱在她身后转悠。程楠偶尔也很讨厌何夕铮那种黏人的性格,但是不可否认,何夕铮对她的好是别的男人做不到的。

比她小三岁的男孩,略带羞涩的说喜欢她,为了她做了很多原本做不到的事情,不断努力达到她对理想伴侣的要求。

程楠当时似乎也没闹明白喜欢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觉,糊里糊涂的就和何夕铮打打闹闹的默认在了一起。索性两家大人看在眼里也不反对,两个孩子打小就交好,将来能顺利走进婚姻他们也喜闻乐见。

所以程楠遇到简东煜,是个意外。

漂亮的男孩子在第一时间让她目光驻足了几秒,那时候她对简东煜这个名字已经如雷贯耳,便忍不住好奇的打量起他来。

真的有室友们说的那么好吗?

有时候当你留意到一个人时,便会发现随处都是他的影子。

程楠无论去哪里都会碰到简东煜,两人偶尔擦肩而过,虽然从来没有言语上的交流,但是程楠发现自己越来越期待和他的相遇了。

偶尔一次没有遇到,便会产生奇怪的联想,总觉得一整天都不太对劲。

他们好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越扯越近,终于在室友男朋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

那时候程楠很意外,简东煜竟然是认识她的。

他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说:“我在图书馆发现我们总是借相同的书。”

程楠倒是没发现这个,只是这个晚上,她猛然发现自己和简东煜原来有很多共同话题。干净的男孩儿学识渊博,年轻却不焦躁,很多事情的见解能巧妙的和她达成共识。

这种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相见恨晚”?

程楠很健谈,而且很可爱,她很多时候和其他小女孩一样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说话做事都直来直往。

程楠唯一隐瞒简东煜的事情,就是何夕铮。

她潜意识里不想告诉简东煜,但是她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直到那天两人在图书馆呆到很晚,一起穿过小树林往宿舍走的时候,和他并肩走在随处可见情侣的林荫间,偶尔能听到夏虫阵阵,城南的心也不自觉狠狠跳了起来。

她悄悄抬头看了眼简东煜,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他完美性感的下巴,还有衬衫下漂亮的锁骨。程楠忽然觉得脸有些发烫,这些感觉都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

她的手背微微和他摩擦着,能感觉到他手背的热源,干燥的手掌,手指修长漂亮,手很大——

程楠当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脑子好像一瞬间懵了,中邪一样,偷偷伸出手指就勾住了他的指节。

简东煜微微垂下眼看她,似乎没有很意外。